正义旗手
正义旗手(义大利语:Gonfaloniere di Giustizia)是中世纪佛罗伦萨共和国政府的职位,为市政会负责人,兼任军队总指挥。正义旗手除拥有投票权外,亦负责维持城市秩序[1][2]。1293年,贾诺·德拉·贝拉推行的《正义法规》中首次引入。
参考资料
- ^ 孔祥民. 世界中古史. 中国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6: 74. ISBN 9787303187188.
- ^ John M. Najemy, A History of Florence, 1200–1575 (Malden, MA: Blackwell, 2008), 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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