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荣 (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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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荣(16世纪—17世纪),五甫行竹福建泉州府南安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杨荣是万历四十六年(1619年)福建乡试举人[2],授江西新城知县,为政机警聪敏、摘伏如神,在荒年开仓赈济、躬行郊野,抚恤得如子女一样;流寇周八宜黄起兵、屯驻南丰,新城戒严,他就每天训练乡兵准备,固守城池令贼人不敢入侵,六年内政简刑清,士民悦服,因事被罢官,离任前在官署门题字:“傲霜六载吏,知我两门神”人民都拥著他,不愿让他离去,又立碑纪录其事迹,由县人、南京吏部尚书涂国鼎作记[3][4]

之后杨荣升任建昌知府,南明隆武年间为湖东道副使[1]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隆武)时江西司道之可纪者:……杨荣,字行竹,同安【南安】人。万历四十六年举于乡,授新城知县,政简刑清。以守城功,〖调南城〗,拒妖周八。历建昌知府、湖东副使。
  2. ^ 康熙《南安县志·卷十一·科目志之二》:万历四十六年戊午科解元戴国章……杨荣 字五甫,江西副使
  3. ^ 康熙《【江西】新城县志·卷八·官职志》:杨荣 号行竹,泉州同安【南安】人,由举人崇祯四年任(知县) ,才猷警敏、剔弊釐奸、摘伏如神,尊贤好士、劝学兴农,岁饥告谕开籴,躬行郊野赈救多方;流寇震邻,团练乡兵固守城池,贼不敢至,六年之间政简刑清,士民悦服,寻以计察去,自题署门曰:“傲霜六载吏,知我两门神”去之日士民拔辕脱靴,拥莫能前,为篆碑纪绩,邑冢宰涂国鼎为之记。
  4. ^ 光绪《江西通志·卷一百三十一·宦绩录十》:杨荣,福建同安人,崇祯四年令南城【新城】,善擿奸蠹,岁饥设法振救,躬行郊野抚恤如子女;妖贼周八起宜黄、屯南丰,新城戒严,荣日夕练士以备,贼不敢窥,在任六年坐事罢,邑人咸惜之。 据《建昌府志》补

参考文献

  • 康熙《南安县志》·卷十一·科目志之二
  • 康熙《【江西】新城县志》·卷八·官职志
  • 光绪《江西通志》·卷一百三十一·宦绩录十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
官衔
前任:
刘日芳
明朝江西新城县知县
1631年-1637年
继任:
廖翰标
前任:
张晋征
明朝建昌府知府
崇祯年间-弘光年间
继任:
王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