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林𡹘(1454年—1502年),仰之海峰福建泉州府同安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𡹘是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的福建乡试解元,和另一位福建乡试解元蔡清相继提倡易学,后授安陆州学正,跟随胡安国方法教学,远近十子无不慕名前来学习,分考顺天、四川取录数十位名人;考绩报最,入朝担任国子监博士,改任南京国子监监丞,吏部侍郎杨守阯代理祭酒事前往北京述职,有人建议请他人代理,他说:“林𡹘在这里,毋须六舍生向吏部请求。”让他代理祭酒,国子监有馔钱费归公有,他说:“是诸生故物。”尽送给生员。弘治十五年(1502年)他奉母亲入京,月多后他就因病去世,年四十九岁,行囊没有金钱,六馆师生都争相吊唁,佥都御史林俊拿出自己的深衣为其殓葬,入祀乡贤祠。

嘉靖年间,林𡹘的孙子林天德以贡生历任廉州推官、路南知州[1]

同安城曾有解元坊,在东市街。

引用

  1. ^ 1.0 1.1 嘉庆《同安县志·卷二十一·循绩》:林𡹘,字仰之,号海峰,魁梧轩爽,不欲一事居人后,介而能容、方而不腐,为文有奇气;成化丙午乡荐第一,与蔡清相次发解,而并以易学倡乡人,为安陆州学正,遂以易学教士,安陆之易实𡹘开之,放胡文定法为教,人士循轨遐迩莫不闻其名。分校顺天、四川得士数十辈皆名人,报绩殊等迁国子监博士,及门如趋,韩吏部遣子受经,三登贤书一成进士,复迁南国子监丞,吏部侍郎杨守阯摄祭酒当诣京,或请他摄,杨曰:“仰之在,毋须六舍生群请之吏部。”遂摄祭酒。严公有恩监,故有馔钱费归公,𡹘曰:“是诸生故物也。”尽给之,宏治壬戌迎母至京,阅月馀而𡹘病卒于官,年四十九,囊无一金,六馆师生争致襚,佥都御史林俊以所自预深衣方履殓之,祀乡贤,嘉靖中孙天德以贡历廉州推官、路南知州,廉人祀之名宦。

参考文献

  • 嘉庆《同安县志》·卷二十一·循绩

相关条目

官衔
前任:
叶畅
明朝安陆州学正
成化年间-弘治年间
继任:
周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