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达
李顺达(1915年11月23日—1983年7月1日),山西平顺县西沟村人,中共党员,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共产党第八、九、十届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九、十届党中央委员。
生平
民国4年(1915)11月23日出生在河南林县东山底村。16岁随父母逃荒到平顺西沟村落户,租种土地为生。 早年参加抗日战争,后作为中共党员,全国劳动模范而闻名。1951年3月9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刊登了新华社播发的《保证今年农作物丰收!李顺达互助组向全国挑战——中央农业部号召奋起应战 形成爱国竞赛热潮》的报道。由此在全中国掀起了“爱国主义生产竞赛”。
1952年,上级批准李顺达组织26户农民办起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名为“西沟农林牧生产合作社”。李顺达被社员推选为社长,申纪兰被推选为副社长,该合作社民主制定了合作社章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了挖掘劳动潜力,李顺达支持申纪兰率领妇女同男人展开劳动竞赛,争取妇女同工同酬。办社当年,恰逢春旱,申纪兰组织了一个妇女小组,积极耢耙保墒,担水点种,担水浇苗,同男人一样干活。由此,妇女们通过自身的努力争取到了同工同酬。结果该年获得大面积丰产,秋后的粮食产量比互助组时期每亩增产30多斤,由此获得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颁发的金星奖章。自此,李顺达把社名改为“西沟金星农林牧生产合作社”。
西沟金星农林牧生产合作社贯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社原则,使该社自成立后发展较为兴旺。比如1955年春前,副社长申纪兰所提的“发动妇女上山拾羊粪”的建议被采纳之后,所积羊粪约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1955年毛泽东主持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1956年出版)时,收入了中共平顺县委书记李琳、新华社驻山西分社记者马明撰写的介绍该社事迹的《勤俭办社,建设山区》一文,毛泽东为此撰写按语称:
这里说的是李顺达领导的金星农林牧生产合作社。这个合作社办了三年,变成了一个包括二百八十三户的大社。这个社所在的地方是那样一个太行山上的穷地方,由于大家的努力,三年工夫,已经开始改变了面貌。劳动力的利用率,比抗日以前的个体劳动时期提高了百分之一百一十点六,比建社以前的互助组时期也提高了百分之七十四。合作社的公共积累已经由第一年的一百二十元,增加到了一万一千多元。一九五五年,社员每人平均收入粮食八百八十四斤,比抗日以前增加了百分之七十七,比建社以前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五点一。这个社已经做了一个五年计划,实行三年的结果,生产总值已经达到五年计划的百分之一百零点六。这个合作社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自然条件较差的地方能够大量增产,为什么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不能够更加大量地增产呢?
西沟村也名扬全中国。1954年,他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9月,他出席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期间并发言[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很长时间内,西沟村是全国地图上唯一标出的行政村。
历任中共平顺县委书记、晋东南地委副书记、书记,并先后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八、九、十届代表、曾任中共第九、十届中央委员[2]。
1983年7月1日,因心脏病突发逝世,终年68岁[3]。
参考文献
- ^ 张希坡著.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9.08: 657. ISBN 978-7-5098-0341-7.
-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七届-第十五届). 新华网. [2012-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3).
- ^ 全国劳动模范李顺达. 黑龙江日报. 2005-05-17 [2020-09-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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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 | 平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 1967年4月 - 1977年11月 |
继任: 郭建裕 |
前任: 常三毛 |
山西省晋东南地区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5年9月4日 - 1975年11月2日 |
继任: 王绣锦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县委恢复 | 中国共产党平顺县委员会书记 1970年12月 - 1977年11月 |
继任: 李相魁 |
前任: 武天明 |
中国共产党晋东南地区委员会书记 1975年9月4日 - 1975年11月2日 |
继任: 王绣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