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大学MP3事件
成功大学MP3事件,简称成大MP3事件,是2001年台湾成功大学学生侵害著作权事件。
始末
2001年4月11日,台南地检署因接获财团法人国际唱片业交流基金会(IFPI Members' Foundation in Taiwan,以下简称“台湾IFPI”)的检举,前往国立成功大学(成大)学生宿舍“胜一舍”搜索,查获十四名学生涉嫌违反《著作权法》,非法下载MP3音乐及架设网站提供一万八千多首歌的MP3音乐供人下载。该搜索行动引起学生强烈反弹与恐慌,学生组成自救会,杨蕙如担任自救会会长。在台南地检署进入成大搜索遭媒体曝光后,法务部部长陈定南,将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林朝阳调往最高检察署,以及于2001年4月19日一天内调动21位检察长。
十四位涉案学生日后签署认错道歉书,并花费约每人新台币四万五千元广告费登报道歉。台湾IFPI在学生登报道歉后正式撤回告诉。成大校方感谢台湾IFPI撤回告诉,修订校规,将涉案学生移交学生奖惩委员会。为避免学生触法,各大学因寒蝉效应一度禁用下载MP3音乐相关软体。后终于导致架设于台湾学术网路内、成立于1997年的台湾最大日本动画OP/ED下载网站《光之大陆★伊莉琴斯》(bbs.irradiance.net)关站。
2001年5月29日,教育部成立“教育部网路法律谘询委员会”,研拟校园网路使用自律规范[1]。
2001年8月17日,台湾IFPI官方网站发布〈IFPI关于成功大学MP3事件书面声明〉,呼吁学生尊重智慧财产权,“停止一切非理性之抗争及错误之诉求,勇于道歉,面对已经造成录音著作权人损害之法律事实”[2]。同日,台湾IFPI、台湾软体联盟(台湾BSA,商业软体联盟台湾代表)、台北市音乐著作权代理人协会(台湾MPA)等权利人代表,接受教育部三项承诺:㈠涉案学生登报道歉,㈡学校依校规处分涉案学生,㈢教育部尽速制定校园网路使用规范。
后续影响
该事件发生后,对当时台湾有全民犯罪之可能,因此自2003年6月6日,中华民国立法院通过修法[3],于著作权法第91条,明定个人非营利使用时,若重制数量在五份以内、价值三万元新台币以下,就不受处罚。但在美国政府施压下,于2004年8月24日修正[4],将非营利使用及数量金额条件,修改为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不罚[5]。
大众文化
参考资料
- ^ 教育部成立“网路法律谘询委员会” Archive.is的存档,存档日期2012-07-30
- ^ IFPI關於成功大學MP3事件書面聲明. [2012-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1).
- ^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0B2F629A68000000000000000001400000000400FFFFFD00^01176092060600^00000000000
- ^ {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0B2F629A680000000000000000014000000004FFFFFD^01176093082400^00000000000
- ^ 杨智杰. 資訊法 增订第六版. 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5: 40. ISBN 9789865226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