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飞
张大飞(1918年6月16日—1945年5月18日),辽宁营口人。原名张乃昌,九一八事变后改名张大非,报考空军军官学校时又改名张大飞。中华民国空军飞行员。
家庭
张大飞原名张乃昌,为家中第四子,其父张凤岐在满洲国成立之初是沈阳警察局局长,因接济且私自放走了部分地下抗日工作者,1932年被日本人在广场浇油漆烧死。[1]
1943年12月,张大飞与中学教师朱鸿影女士在云南昆明驻地结婚,后育有一女。[2]
少年时期
1932年,其父亲惨遭日军杀害后,与弟弟妹妹连夜逃往营口投奔姑姑,改名张大非,进入一所教会办的中学,信奉了基督教。
1933年,时年15岁的张大非独自进关到北平投奔叔叔。
1934年,考入报国寺附近的国立中山中学(由齐邦媛之父齐世英等人为东北流亡学生创建)读初三。
1936年,华北危急,张大非随中山中学南迁至南京板桥镇,常受齐世英夫妇照顾,在此期间结识符保卢和齐邦媛。[2]
青年经历
1937年底,19岁的张大非随中山中学自南京西迁至汉口,身怀国仇家恨,报考空军军官学校后改名张大飞。[2]
1938年初,张大飞如愿考入空军军官学校第十二期驱逐机科(与符保卢同期)。[3][4]
1939年,张大飞完成入伍生教育,毕业后参加重庆上空的保卫战。
1941年,张大飞被派往美国陆军第六高级军官航校深造,成为第一批赴美受训的中国空军飞行员。[5][6]
1942年夏,张大飞归国,入选飞虎队,后加入中美混合大队,历任空军第三大队28中队队员,第四大队22中队飞行员,第十一大队41中队、第28中队分队长,升至中尉三级。
1945年5月18日,豫西鄂北会战期间,张大飞率领第三大队第28中队P-51战机四架从陕西安康基地飞赴河南信阳炸射地面日军,和日本零战驱逐机遭遇发生空战,为掩护友机中弹牺牲。生前有战绩十八次。奉颁二等宣威奖章、三等复兴荣誉勋章,追赠空军上尉。[3]
1945年7月,张大飞生前的遗物(1938年至1944年间与齐邦媛通讯的一百多封信)由云南的第十四航空队寄送至齐邦媛家(张大飞的战时通信地址之一)。[7]
参考资料
- ^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抗战中的情侣,书写感动你我的爱情故事. jnews.xhby.net. 2018-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
- ^ 2.0 2.1 2.2 齐邦媛. 《张大非,家破人亡的故事》. 《巨流河》.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0. ISBN 978-7-108-03473-1.
- ^ 3.0 3.1 第三大队 二十八中队张大飞. www.flyingtiger-cacw.com.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
- ^ 空軍軍官學校第十二期航空班學生名冊. www.flyingtiger-cacw.com.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
- ^ 父子两代人的抗战故事. 2015-09-08 [202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
- ^ 张大飞的弟弟张大翔专访. www.douban.com.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
- ^ 齐邦媛. 《张大飞殉国》. 《巨流河》.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0. ISBN 978-7-108-03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