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春
弘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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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泰郡王)一任 | |
爵位 | 郡王 |
籍贯 | 右翼近支镶蓝旗第四族 |
族裔 | 满族 |
旗籍 | 镶蓝旗 |
出生 | 1703年10月11日 |
逝世 | 1739年3月3日 |
亲属 | 父:恂勤郡王允禵 子:永信、常安保、永豫、常庆保、永朔、头等侍卫永晋、永塔 |
已革泰郡王弘春(1703年10月11日—1739年3月3日),恂勤郡王允禵长子,生母为侧福晋员外郎明德之女舒舒觉罗氏。泰郡王系第一代。
生平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九月初一日子时出生,雍正元年正月(1723年)受封为固山贝子。雍正二年五月(1724年)被革除爵位。雍正四年复封奉恩镇国公,世宗因其向来为人尚属小心勤谨而屡加恩眷,弘春由奉恩镇国公累迁至泰郡王,弘春便变得无所忌惮、不顾自己的行为举止,并且开始在办理该旗事务时发生种种舛错。雍正十二年(1734年)八月降为固山贝子,照旧管理銮仪卫衙门事务,冀其悔过自新。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刚登极的乾隆帝革除其贝子爵位,并且不允许其出门。乾隆四年(1739年)正月去世,虚龄三十七岁。
家族
妻妾
子女
- 子宗室永晋。妻唐佳氏(父内务府正白旗汉军、内务府庆丰司员外郎、九江关监督唐英 (清朝督陶官))。
参考文献
- 《爱新觉罗宗谱》
弘春 泰郡王世系 清圣祖世系的分支 出生于:1703年10月11日逝世于:173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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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头衔 | ||
新头衔 | 泰郡王 任职期间:1723年-1724年 1726年-1735年 |
封爵废除 |
王位觊觎者 | ||
前任: 身前未能复封 |
— 名义上的 — 泰郡王继承人 任职期间:1735年-1739年 |
继任: 长子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