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镒
生平
唐镒为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戊子科举人出身。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接替程峻担任台湾府台湾县知县。同年署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乾隆五十年(1785年)署诸罗县知县,一年后卸任。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林爽文起事军队攻克县城,仍然留在城内的唐镒被杀。但因福康安上奏其“办理公务,玩纵废弛”,未获得抚恤。[1]
注释
- ^ 福康安、徐嗣曾《遵旨确查台省贼匪滋乱被害各员分别办理缘由折》:臣钦定查署彰化县事同知刘亨基、署诸罗县事俸满同知董启埏、前署诸罗县知县唐镒,办理公务,玩纵废弛,声名尤属狼籍,业于查办逆匪起事情形折内声明,毋庸议恤。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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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程峻 |
台湾府台湾县知县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上任 |
继任: 程峻 |
前任: 王隽 |
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署任 |
继任: 长庚 |
前任: 陈良翼 |
台湾府诸罗县知县 乾隆五十年(1785年)署任 |
继任: 董启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