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南墓
何炳南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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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台北植物园 |
建立 | 年代不详 |
设施 | 墓碑、后土、墓冢 |
类型 | 墓园 |
何炳南墓,是台北市中正区台北植物园境内一座修建年代不详的古墓,墓碑以红底楷书铭有“好德故考炳南何府君佳城”字样,具体位置在荷花池畔赏荷广场旁,目前已陷于荒芜。
传说
墓主来历
相传该墓葬为当地地主、清时艋舺“何大昌”家族族人[1]、贸易商何炳南于健在时为自己亲自督工建造的“佳城”,昔时台北植物园一片地产多属何家持有。[2]有说法称其死于黑死病。[1]关于身世,有一说其为何赐卿叔父[3];另有说法则称其无嗣。[4][5]
未迁坟续存迄今的原因
当局约法说
1895年台湾进入日治时期,日本政府向何家后人征购土地辟建台北苗圃,何家族人依据相关法律坚持不卖地,当局为彰显新政府落实“法治精神”特与家属相约永久保存此墓。[2]
何赐卿为难说
主张何炳南无嗣的说法认为,现今台北植物园园区西南侧有部分范围在清治时期属于坟墓用地,何墓位于墓园用地域内。该墓何时修建于当地说法各异,1985年学者吴逸生即提出观点认为何炳南之墓是日治初期才从艋舺迁葬至此。[6]时有日治时期艋舺人何赐卿素来不满当局强征民地,一名姓早川的日人为租用新起街上的一片土地,因地上有个何姓坟墓不知如何处理乃向警务课市来课长请示。市来言:“既无人看管便予以铲除”。适迁葬何氏墓时,何赐卿冒称何炳南墓为其祖坟,要求将该墓保留于台北苗圃以为难日本政府。[4]何赐卿善辩,笔锋亦锐,专与日本当局为难,被称为“文流氓”,与“武流氓”高老荣并列。台语“流氓”写作“鲈鳗”,此处解作“好汉”之意。[4]何赐卿卯上日人早川,并向伊藤问策,伊藤说:“可要求他赔偿,然后登报道歉!”交涉结果早川答应赔偿,但登报道歉免谈。何赐卿具状向检察局控告早川,早川便找上警务课长市来商讨对策。明治36年(1903年)何赐卿被市来以一纸台湾总督府命令书依“浮浪者取缔条例”送火烧岛浮浪者收容所管训六年。期满获释后迁住厦门,不久后病殁。[7][1]
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台北市文献委员会. 臺北文物 8 (1-4). 台北市文献委员会. 1959.
- ^ 2.0 2.1 花松村. 台灣鄉土全誌. 中一出版社. 1996: 197.
- ^ 陈世庆. 臺灣省通志.卷三:政事志建置篇.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1972.
- ^ 4.0 4.1 4.2 陈华民. 台灣野史小札. 常民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1998: 182.
- ^ 黄淑清, 刘剑寒. 臺北市路街史. 台北市文献委员会. 1985: 13.
- ^ 李莉侬. 台北植物園之環境教育學習內涵與需求探討:以環境素養之架構分析.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环境教育研究所. 2014-02.
- ^ 国史馆. 臺灣文獻 31 (1-4).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21. 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