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在泮(?—?),字献功,一字定斋,号定叁,浙江衢州府常山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万历癸未进士。
生平
浙江乡试第三十六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进士[1][2]。授工部营缮司主事,晋郎中,历官河南副使[3],寻调颍州兵备。二十六年升湖广右参政[4],二十七年改河南右参政。三十一年复除江西右参政。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升广东按察使[5]。
家族
曾祖詹斯,义官;祖父詹烈,岁贡生;父詹莱,曾任按察司佥事,前母徐氏;吴氏[6]。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万历二十三年十月,以工部郎中詹在泮为河南副使,管修河。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二十七》:万历二十六年十月戊寅 升河南副使詹在泮为湖广右参政,兵部主事杨东野为陕西右参议,山西平阳府知府盛稔为山东副使。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一十七》万历三十四年正月壬午 升江西参政詹在泮为广东按察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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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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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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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7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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