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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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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翔(505年—548年),世举河南阳翟[1][2]南梁官员。

褚翔的曾祖父是南齐太宰褚渊,祖父太常褚蓁,父亲庐陵王长史褚向。他最初是国子生,考获优等,之后因父亲逝世父丧。丧期后,除授秘书郎,累迁太子舍人、宣城王萧大器主簿中大通五年(533年),梁武帝宴请臣子在皇宫后苑游乐,另外下诏褚翔和王训作二十韵诗,限时三刻钟。他坐下立刻奏上诗歌,梁武帝感到诧异,即日转为宣城王的文学,不久转为王友。当时宣城王王友、文学比正王加二等,因此破格任命褚翔,时下的人都赞美此事[1][2]

褚翔出任义兴太守,在政期间廉洁,省去繁苛税项与不必要的开支,百姓安稳。郡内西亭有一株古树枯死多年;他到任后突然再生枝叶,百姓认为是古树给褚翔的善政感动。任满后,吏民都请求让他留任,获准许;之后他被征任为吏部郎,离开时百姓不分大小地送他出境,流着泪对他告辞[3][4]

他出任吏部郎时公正清廉,不会因为别人请求而改变心意,号称公平。很快转任侍中,又转散骑常侍,领任羽林监,侍奉东宫。再获任晋陵太守,不知何日就以公事免任。其后复任散骑常侍,侍奉东宫。太清二年(548年),迁守吏部尚书,当年冬天,侯景围攻建康,褚翔于城内遇上母亲离世,过度哀痛而去世,虚岁四十四,朝廷下诏赠本官。他年少就很孝顺,担任侍中时,母亲病重,请来僧侣祈福,半夜忽然见到窗外有光,亦听到空中弹指的声音,到早上他的母亲就痊愈了,人们认为是褚翔精诚所致[5][6]

引用

  1. ^ 1.0 1.1 梁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褚翔字世举,河南阳翟人。曾祖渊,齐太宰文简公,佐命齐室。祖蓁,太常穆子。父向,……出为宁远将军北中郎庐陵王长史。翔初为国子生,举高第。丁父忧。服阕,除秘书郎,累迁太子舍人、宣城王主簿。中大通五年,高祖宴群臣乐游苑,别诏翔与王训为二十韵诗,限三刻成。翔于坐立奏,高祖异焉,即日转宣城王文学,俄迁为友。时宣城友、文学加它王二等,故以翔超为之,时论美焉。
  2. ^ 2.0 2.1 南史·卷二十八·列传第十八》:翔字世举,起家秘书郎,累迁宣城王主簿。中大通五年,梁武帝宴群臣乐游苑,别诏翔与王训为二十韵诗,限三刻成。翔于坐立奏,帝异焉,即日补宣城王文学,俄迁友。时宣城友、文学加正王二等,翔超为之,时论美焉。
  3. ^ 《梁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出为义兴太守。翔在政洁已,省繁苛,去浮费,百姓安之。郡之西亭有古树,积年枯死;翔至郡,忽更生枝叶,百姓咸以为善政所感。及秩满,吏民诣阙请之,敕许焉。寻征为吏部郎,去郡,百姓无老少追送出境,涕泣拜辞。
  4.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出为义兴太守,在政洁己,省繁苛,去游费,百姓安之。郡西亭有古树,积年枯死,翔至郡,忽更生枝叶,咸以为善政所感。以秩满,吏人诣阙请之,敕许焉。寻征为吏部郎,去郡,百姓无老少追送出境,涕泣拜辞。
  5. ^ 《梁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翔居小选公清,不为请属易意,号为平允。俄迁侍中,顷之转散骑常侍,领羽林监,侍东宫。出为晋陵太守,在郡未期,以公事免。俄复为散骑常侍,侍东宫。太清二年,迁守吏部尚书。其年冬,侯景围宫城,翔于围内丁母忧,以毁卒,时年四十四。诏赠本官。翔少有孝性。为侍中时,母疾笃,请沙门祈福。中夜忽见户外有异光,又闻空中弹指,及晓,疾遂愈。咸以翔精诚所致焉。
  6. ^ 《南史·卷六十二·列传第五十二》:翔居小选公清,不为请属易意,号为平允。迁侍中。太清二年,守吏部尚书,丁母忧,以毁卒。翔少有孝行,为侍中时,母病笃,请沙门祈福,中夜忽见户外有异光,又闻空中弹指。及旦,疾遂愈,咸以为精诚所致云。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梁书/卷41》,出自姚思廉梁书

参考文献

  • 梁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三十
  • 南史》·卷二十八·列传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