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绍楏
叶绍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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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广西巡抚 | |
籍贯 | 浙江省湖州府归安县 |
族裔 | 汉族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嘉庆二十六年(182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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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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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绍楏(?—1821年),字琴柯,一字振湘,浙江归安县(今属湖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叶绍楏为乾隆五十年(1785年)举人,授内阁中书。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三名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翰林院编修。[1]嘉庆四年(1799年)任河南道监察御史,改江西道。嘉庆六年(1801年)出督云南学政。嘉庆十一年(1806年)任工科给事中,次年升刑科掌印给事中。历官鸿胪寺少卿、顺天府府丞、大理寺少卿、广西布政使。嘉庆二十年(1815年)护理广西巡抚,两年后实授。因事降职。道光元年(1821年)卒。
著作
著有《谨墨斋诗钞》。
注释
- ^ 《词林辑略·卷四·乾隆》:叶绍楏,字琴柯,号振湘,浙江归安人。散馆授编修。官至广西巡抚,降。复赏侍郎衔。著有《谨墨斋诗钞》。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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