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兰州纹章
萨尔兰州纹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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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 | |
使用者 | 萨尔兰州 |
盾 | 四部分:第一部分,蔚蓝色,分散的白色十字架,一只戴着金色皇冠并吐出红色舌头的白色雄狮;第二部分, 银白色,一个红色的十字架;第三部分,黑金色,一条斜红色带子并有三只白色飞鸟;第四部分,深棕色,一只黑金色的雄狮,佩戴红色皇冠并吐出红色舌头。 |
构成部分 | 萨尔布吕肯的纹章(或是 拿骚-萨尔布鲁根),天主教特里尔教区, 普法尔茨和洛林 |
描述
萨尔州的纹章由十字分开为四个部分:
- 第一部分展示了拿骚-萨尔布吕肯亲王的纹章,一头戴着金色王冠的银狮,位于九个银色十字架之间。盾牌是蓝色的。它代表萨尔布吕肯和诺因基兴。
- 第二部分展示了特里尔选帝侯、特里尔大主教的纹章(历史上教区总主教是神圣罗马帝国七位选帝侯之一,直至辖区被拿破仑占领为止)。这个符号是一个红色的三维对称十字,十字长比宽更长。它代表梅尔齐希-瓦登和圣文德尔地区。
- 第三部分展示了洛林公国的徽章,代表萨尔路易地区。它在黄色盾牌的红色斜道上显示了三只银色神鸟。
- 第四部分是普法尔茨选帝侯的徽章,代表萨尔普法尔茨地区,该地区曾经是普法尔茨的一部分。黑色盾牌上有一头的金色雄狮,其爪子和舌头被涂成红色。
使用纹章的法律依据是:
萨尔州议会通过了以下法律,并在此宣布:
纹章(附录1)呈半圆形盾牌,从持有者的位置分成四个部分:
- 右上方:蓝色底,银色十字交叉点缀,一只戴着金冠和红舌的白狮子,
- 左上方:银色底,红色回旋十字,
- 右下方:金黄底,红色斜带上有三只白鹰,
- 左下方:黑色底,戴着金冠、并且舌头为红色的金狮。
萨尔布吕肯, 2001年12月10日
——州政府穆勒(总理);克兰普-卡伦鲍尔(内政和体育部长),萨尔州2001年11月7日关于州象征的法律 (Saarländisches Hoheitszeichengesetz(SHzG)vom 07.11.2001 (Amtsbl_02,566)geändert Art.1 Abs.3 des Gesetzes Nr.1587 zur organisationsrechtlichen Anpassung und Bereinigung von Landesgesetzen vom 15.02.06 (Amtsbl_06,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