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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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级(英语:ship class)是指设计相似的同一类船舶分组。[1]它与船型(ship type)不同,后者主要反映吨位或预期用途的相似性[1]。例如,卡尔·文森号是尼米兹级(船级)的核动力航空母舰(船型)。
在同一级船舶的建造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设计变更。在此情况下,不同设计的船舶可能不被视为同一;每个变体要么拥有它自己的船级,要么是原级的子级(参见郡级重巡洋舰的例子)。若船舶是根据一个已停产的船级建造,则也可以作类似的区分。同级的船舶通常具有由共同因素相关联的名称:例如,机敏级核潜艇的名称都以字母“A”开头(机敏号、伏击号、机警号);以及德皇腓特烈三世级战列舰均以德意志君主命名(德皇腓特烈三世号、德皇威廉二世号、德皇威廉大帝号、德皇卡尔大帝号、德皇巴巴罗萨号)。同一级的船舶则被称为姊妹舰。
另见
参考资料
- ^ 1.0 1.1 CDR Salamander. Spreading ship-naming head scratching. [2010-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