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联盟国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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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联盟国副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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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e President of the Confederate States of America | |
尊称 | 尊敬的 |
官邸 | Court End |
任命者 | 选举团 |
设立 | 1861年2月18日 |
首任 | 亚历山大·H·史蒂芬斯 |
末任 | 亚历山大·H·史蒂芬斯 |
废止 | 1865年5月5日 |
美利坚联盟国副总统(英语:Vice President of the Confederate States of America)简称联盟国副总统、邦联副总统(英语:Vice-President of the Confederate States)是美利坚联盟国政府的第二最高行政长官,也是联盟国总统的副手。该职位由佐治亚州长的亚历山大·H·史蒂芬斯担任,他从1861年2月18日起在密西西比州杰佛逊·戴维斯总统手下任职,直至1865年5月5日联盟国解体。在赢得1861年11月6日总统选举之前,他们被视为临时公职人员未经反对,于1862年2月22日就职
职务
根据联盟国宪法,副总统的职位几乎与合众国副总统职位完全相同[1]
副总统与总统一起由选举团(模仿合众国选举团)选举产生。选举人必须将自己的一票投给非本州人士。如果没有候选人在选举团中赢得多数席位,联盟国参议院将从得票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副总统。与总统一样,副总统必须是联盟国的天生公民或1860年12月20日之前出生的合众国公民,并且在联盟国居住超过14年。
合众国和联盟国副总统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南部邦联的任期为六年。宪法明确禁止总统竞选连任,但副总统却没有。目前尚不清楚一位副总统,如果在任期中期接任总统职位,是否可以在之后竞选完整的总统任期。
参见
参考资料
- ^ Yale University. [2012-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