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甲
祖甲(?—前1152年),又称且甲、帝甲,子姓,名载,是商朝第25位国王,武丁之子,前任国王祖庚之弟。他幼年时得到父亲武丁宠爱,但他却不愿继承王位,把王位让给了兄长,自己与平民生活在一起;兄长病死后,他又在位33年,能很好地照顾一般民众[1]。《竹书纪年》称他早年曾征伐西戎,晚年时重修《汤刑》。霍光曾提到祖甲生了一对双胞胎,一个叫“嚣”,一个叫“良”[2]。《史记》称他在位时荒淫无度,商朝再度衰落。
祖甲建立了完备的周祭制度,以肜祭(鼓祭)、翌祭(舞祭)、祭祭(肉祭)、洅祭(谷物祭祀)、协祭(综合性祭祀)这五种祭祀方式系统性地祭祀全体祖先。祖甲还在晚年时开创了王位嫡子继承制,但并未形成长子继承制,也没有形成像西周一样颇为严格、覆盖性的宗法制度,这种改革为商末王子间的争斗埋下了隐患[3][4]
在位年数
现今流传文献记载的祖甲在位年数有2种说法:
- 在位十六年,《太平御览》卷83引《史记》,《资治通鉴外纪》、《通志》均同。
- 在位三十三年,《史记·鲁世家》引据〈毋逸〉云,《尚书·无逸篇》,《今本竹书纪年》、《皇极经世》、《资治通鉴前编》、《文献通考》均同。
家庭
妻
子
注释
- ^ 《尚书·周书·无逸》: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
- ^ 《西京杂记》
- ^ 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 ^ 王晖《商周文化比较研究》P285-308
前任: 兄祖庚 |
商朝国君 第25代 (一说第26代) |
继任: 子廪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