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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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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俸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贯江西南康府星子县
字号字应秩
出生戊子年闰十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张氏,封安人
亲属(子)孔阳、调阳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进士出身

熊俸(1528年—?),字应秩,号新溪,江西南康府星子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己酉科(1549年)江西乡试第十四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进士[1][2]。刑部观政,授刑部主事,四十一年升员外,四十二年升郎中,四十五年复除原职,升广东肇庆府知府,隆庆五年(1571年)正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万历元年(1573年)十一月被劾,调补山东。万历四年(1576年)复补官广西梧州府知府[3]

家族

曾祖熊本明;祖父熊惟政;父熊祚,生员封刑部主事。母徐氏,赠安人;继母程氏[4]。弟熊仞(生员)、熊傧、熊儯。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钦定四库全书《广西通志·卷五十五》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邹光祚
明朝肇庆府知府
1566年-1571年
继任:
黎桂
前任:
许岳
明朝梧州府知府
万历四年(1576年)上任
继任:
李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