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消防局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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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日报》在1967年9月4日报导昨晚(9月3日)在湾仔及铜锣湾发生连串炸弹袭击,有凶徒在电车站月台放置炸弹,单是湾仔消防局的炸弹爆炸已有8人死伤
2007年时面向轩尼诗道的湾仔消防局,在消防局左侧的道路是坚拿道东,图中的坚拿道天桥在当年尚未兴建,行车天桥桥底的轩尼诗道设有香港电车西行线电车站,而在消防局右侧的香岛大厦在当年已存在,爆炸案发生的当晚,先后有两枚土制炸弹在消防局的正面附近发生爆炸,消防局的玻璃窗都被震碎,在该局办公的消防副区长简文(Aslam Khan)被炸弹碎片击中头部死亡

湾仔消防局爆炸案,又称鹅颈炸弹袭击案坚拿道爆炸案东区消防局爆炸案,是一宗发生于香港六七暴动期间的1967年9月3日,在香港岛鹅颈坚拿道轩尼诗道交界处的炸弹袭击案。当晚香港岛由湾仔修顿球场铜锣湾怡和街之间沿电车线的区域便有四处地点发生炸弹爆炸,有六枚土制炸弹被放置或被投掷[1],其中在鹅颈坚拿道东和轩尼诗道交界发生的炸弹袭击涉及两枚炸弹。当晚8时半后,先有凶徒驾驶一辆私家车在香港电车西行线的坚拿道电车站放下一个藏有炸弹的方盒后离去[2],该处附近便是湾仔消防局(当时又称东区消防局)[注 1],警方接报到场后展开戒备,由于这件怀疑是爆炸品的方盒对现场的公共交通构成威胁,有一名欧裔督察尝试将这个方盒移开,但发生炸弹爆炸,有炸弹碎片散射入消防局内并引致多人受伤,当时在湾仔消防局内值班的巴裔香港消防处消防副区长简文(Aslam Khan),头部被炸弹碎片击中,于送院后证实不治,该枚炸弹亦炸伤在场的警察、消防员及街上的行人。不久又有一枚炸弹从附近的楼宇被抛下,企图袭击服务中的电车,炸弹被电车车头的救生栅撞开后发生爆炸,电车上无人伤亡,但有一名途人在路上被炸伤[3]。简文的丧礼于9月4日以伊斯兰教仪式举行,遗体于同日落葬于跑马地回教坟场,当日全香港的消防局均下半旗致哀[4]

案发背景

1967年年初,由于中共支持的澳门左派在一二·三事件成功夺取澳门政局的主导权[5]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员会受到鼓舞[6],要在香港也发起类似的骚乱[7]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梁威林及副社长祈烽在内部会议总结澳门左派的斗争成果时[8],声言也要在香港“大干一场”[6],并企图透过当时中国日趋炽烈的文化大革命驱使在香港的左派份子颠覆港府[9],新华社香港分社和左派阵营便开始积极寻找挑起骚乱的机会[5]。香港左派于1967年2月起先后利用南丰纱厂两派工人发生殴斗,港九的士罢驶及青洲英泥厂工潮,企图将这三宗由劳资纠纷引起的事件扩大及政治化,借此发动骚乱,但都没有成功。直到同年5月新蒲岗大有街的香港人造花厂分厂发生罢工,左派终于成功利用劳资纠纷发起骚乱,并透过警民冲突扩大事件。同月,香港工会联合会理事长杨光成立简称“斗委会”的“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开始以“反英抗暴”为名,利用最初由劳资纠纷引起的警民冲突,转变成颠覆香港政府的连串骚乱[10]

炸弹袭击浪潮

1967年8月15日和19日,香港岛有两间在土木工程工地的危险品仓库先后遭到怀疑是左派非法份子爆窃及行劫,被盗去包括硝酸甘油炸药在内的爆破工程用品,《工商晚报》在1967年8月21日报导港府为防止有更多高性能炸药落入恐怖份子的手中,因此指令全香港88间持牌私营危险品仓库将炸药存货运送到政府仓库,由政府代为保管

港九新界接连发生炸弹袭击

1967年7月,虽然左派发起的罢工及集会未有得到市民响应[11],左派的集会规模越来越小[12],骚乱亦渐见减少[13],斗委会却将其斗争行动升级为在香港发动连串炸弹袭击的城市恐怖主义活动[14],在左派开办的中学[15],利用中学生在学校内的化学实验室制造土制炸弹及武器[16],还在制作土製炸弹时加入大量铁钉及玻璃碎[17],当炸弹爆炸时便会产生更多尖锐的碎片,增强伤人毁物的效果,提升炸弹袭击的杀伤力[18]。7月12日,大埔乡事会会所首次有炸弹爆炸。随后斗委会发动街头炸弹袭击浪潮[19],当时在电车巴士、渡轮码头及港九各区街头,都发现放有真炸弹或疑似爆炸品[20],斗委会意图造成社会更大恐慌,企图对香港政府加大压力[21],在真假炸弹袭击浪潮的半年间[22],有8,074件真假炸弹被放置在香港各区街头或被投掷[23],当中有1,167枚真炸弹[24][25],负责移除炸弹的驻港英军拆弹专家疲于奔命,有军部拆弹专家在狮子山移除爆炸品时堕崖殉职[26],这场炸弹袭击浪潮也造成多名市民无辜死伤[23]。六七暴动发生连串炸弹恐袭后,不断发生的炸弹暴行激起民众对左派团体的反感和厌恶,广大市民都积极配合警方采取见疑即报的行动合力打击左派暴徒的恐怖活动[27]

炸弹杀伤力增强

自香港开埠起,市民都可以在新年及喜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民间节庆用品,烟花及爆竹并未有禁止在零售商店贩卖。左派暴徒最初是利用烟花及爆竹的黑火药制造土制炸弹,并且放入铁钉及玻璃碎来增强杀伤力[18],但爆炸力仍然受制于烟花、爆竹的火药性能。由于香港多处设有石矿场,部分建筑工地也在进行移山及开挖山坡等土木工程,涉及爆破工程及使用炸药,当时的建筑工地可在矿务处发牌下存放炸药。1967年8月15日凌晨,铜锣湾天后庙道近云峰大厦的87号危险品仓库发生失窃,被盗去330支硝酸甘油炸药,还失去信管、电信管、引火线等物品[28]。8月19日凌晨浅水湾发生地盘炸药劫案[29],在浅水湾酒店附近的104号危险品仓库遭到怀疑是左派非法份子打劫,两名歹徒潜入工地后挟持一名保安员并将其捆绑,然后劫去363支硝酸甘油炸药及引信等装置[30]。这类原应用于开山劈石的高性能炸药一旦被用作制造土制炸弹,炸弹袭击的破坏力将会大幅增强。9月3日在湾仔消防局发生的爆炸案,驻港英军军火专家表示这枚土制炸弹的爆炸威力比暴徒过往使用的炸弹强大,炸弹碎片的散射范围超出75英尺,比以往的土制炸弹危险得多,军火专家称会尝试仿制这枚土制炸弹以供测试,又建议警方调查炸弹在何处制造及炸药的来源,警务处刑事侦缉处处长罗夫称正调查这枚炸弹使用的是黑火药还是其他种类的炸药[31]。为应对左派暴徒日趋猖獗的炸弹袭击,港府于9月初通过紧急法颁布《一九六七年紧急措施(烟火)规则》,禁止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并且要求市民交出已购买的烟花爆竹[32],批发商及零售商亦需要交出存货[33],同时指示存放有炸药的88间持牌土木工程仓库,将炸药由石矿场或建筑工地的私人仓库转运到政府仓库托管[34]。9月20日,矿务处处长郏亮同在立法局回应冯汉柱议员质询时表示,警方已经将地盘炸药由各持牌私人仓库转移到政府仓库保管,相信可避免地盘炸药再发生失窃;而截至9月19日已从市面收集得烟花爆竹约160吨,处长称这清楚显示香港市民宁愿放弃传统习惯,也要挫败香港境内少数不负责任的恐怖份子[35]

案发经过

《华侨日报》报导消防处署理处长韩麟在事发后到湾仔消防局视察
工商日报》在1967年9月4日报导香港岛及九龙在昨晚发生多宗炸弹袭击,造成1死28伤

鹅颈第一枚炸弹爆炸

1967年9月3日晚上8时40分左右,有一辆黑色的房车在鹅颈坚拿道西行线电车站停下,在电车站月台无上盖处放下一件用纸包裹的盒装物品后离开[36],而据《工商日报》于事发后引述在湾仔消防局的一名消防员称,这位消防员从消防局的露台望向大街时,目击一辆黑色、残旧,应为1954年款的希路文(Hillman)房车,沿轩尼诗道驶至坚拿道电车站旁停下,由于该处经常有车辆由大三元酒家的方向转入坚拿道西,沿轩尼诗道由西向东行驶的汽车及电车时常会在这个路口停车让路,所以当时不以为意,但当该辆房车离去后,赫然发现有一个鞋盒状的可疑物品出现在路面上[1]。当时在路上也有行人目睹这辆神秘的汽车在电车站弃下一件物品,由于时值左派非法份子在香港发动炸弹袭击浪潮,判断这件物品很大机会是土制炸弹,于是向警方报告。警方接报后派出一队警员到场戒备,等候驻港英军派遣军火专家到场检验及拆弹。因为该电车站附近即为在轩尼诗道和坚拿道东交界处的湾仔消防局,当时在消防局内值班的巴基斯坦裔消防副区长简文(Aslam Khan)得知消防局附近有炸弹的消息后,下令在消防局内的人员立即关闭所有门窗,提防在电车站的可疑物品一旦发生爆炸时引致的损害。之后有一名欧裔督察向湾仔消防局借了一条绳索,打了一个活结,再将绳索缠绕该可疑盒装物品,然后退入消防局内,再拉动绳索,尝试将该可疑物品移到路旁,但该方盒尚未被移动,便发生猛烈的炸弹爆炸[37],消防局及附近楼宇的居民都感受到震动,在轩尼诗道两旁的建筑物有不少窗户被震碎,除了该名督察及协助移走炸弹的一名警员,消防局另有六人受伤,包括四名消防员及消防副区长简文夫妇,其中又以当时在消防局露台指挥戒备工作的消防副区长简文的伤势最为严重[3]。在轩尼诗道438号二楼(已重建为金鹅商业大厦),年约十余岁的女童刘秀琼于窗边收回晒晾的衣物时怀疑被炸弹碎片割伤手部[2]

鹅颈第二枚炸弹爆炸

由于有凶徒从坚拿道东湾仔消防局附近的高楼大厦投掷炸弹,警方因此在街上布防,并有警员朝着怀疑是凶徒匿藏投弹的楼宇举枪戒备

第一枚炸弹爆炸的数分钟后,在轩尼诗道西行线服务中的139号电车,即将驶入在湾仔消防局附近的坚拿道电车站,此时突然有一枚炸弹从路旁的楼宇掷下,落在电车前方的路轨上,电车则继续前驶并与炸弹发生碰撞,安装于电车车头底部的救生栅把这枚炸弹推开,炸弹被电车弹开数英尺后发生爆炸,电车司机恐防再被投掷炸弹,没有在电车站停车,而是立即加速把电车驶离车站。这起针对电车的炸弹袭击使车上的乘客饱受惊吓,乘客都庆幸电车上没有人受伤,不过在路上却有一名欧裔路人被炸弹爆炸的碎片击中受伤。鹅颈接连发生两起炸弹爆炸后,有接报到场的救护车抵达,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1]。警方其后设立封锁线及进入附近的楼宇调查,并重点搜查在湾仔消防局侧边的香岛大厦及在大三元酒家对面的人和悦大厦。至晚上11时35分,先后有5人被带返警署协助调查,其中在香岛大厦内的一名男子因为自称是左派摩托工会会员而被带走,在湾仔消防局对面被捕的另一名男子,因为在路上形迹可疑,警员叫他停步接受检查时,他却企图逃跑,警员于是把他截停及制服,警员在他身上搜出一个以当票包裹的木刻图章,上面刻有“毛像”及“为人民服务”,又在他携带的纸袋内搜出由报纸包裹及插有引信的假炸弹,该名男子被锁上手铐后被带返警署作进一步调查[38]。署理消防处处长韩麟和港岛救护总长韩德逊在事发后到湾仔消防局视察,之后在消防局内会见记者[39]。由于湾仔、铜锣湾接连发现炸弹并有炸弹爆炸,警方在湾仔及铜锣湾一直戒备至午夜[2]

在爆炸案中丧生的巴基斯坦裔消防副区长简文[40],时年22岁,生于1945年1月11日,于1963年1月11日入职消防处,于1965年6月1日升至现职。简文在炸弹爆炸中头部受到重创,被送抵医院时已奄奄一息,于当晚伤重不治,遗下妻子及一名11个月大儿子简幼基。简文的妻子亦在爆炸案中受伤,她被送抵医院后须要接受手术治疗。四名受伤消防员分别是20岁的李锦祐和姚发、22岁的潘祐及28岁的戴满堂,受伤的警察包括一名督察及一名警员,而受伤途人分别是21岁的林少业、28岁的李涛及33岁的徐好[2]

湾仔及铜锣湾接连发生炸弹袭击

9月3日晚上,除了在鹅颈发生的炸弹袭击涉及两枚炸弹,在湾仔轩尼诗道和巴路士街交界亦发生连环炸弹袭击,凶徒同样先在马路放下一枚炸弹使警察和军火专家需要到场处置,然后再从附近的楼宇投掷另一枚炸弹,但因为警方早有戒备,在巴路士街发生的连环炸弹袭击未有造成伤亡,军火专家则将凶徒放置在马路中心的炸弹引爆。在轩尼诗道和克街交界也发现一枚炸弹,军火专家在警方封锁现场后将炸弹引爆。晚上10时左右,铜锣湾怡和街东角道交界近东兴楼的马路亦发现一枚炸弹,由军火专家将炸弹引爆,但有两名路人疑被炸弹爆炸时飞散的碎片割伤[2]。湾仔至铜锣湾一带的多宗爆炸案,亦有多人受伤,包括在渣甸街和轩尼诗道附近有一辆汽车撞到被布放在路上的一枚炸弹及发生爆炸,28岁女子林正仪、38岁男子陈特勒、22岁男子庄国强、41岁男子刘金广被炸伤[2]

红磡当晚发生炸弹爆炸

驻港英军军火专家在防盾后操作工具检查港共恐怖份子放置在闹市的一件爆炸品,可是经常有市民因好奇心而漠视危险在附近围观拆弹,警方因此在1967年多次呼吁市民如遇怀疑爆炸品应立即采取闪(速逃)、避(躲避)、求(求助)方式应对,更不应因一时好奇心去触撞可疑物品或围观、凑热闹

隔着维多利亚港九龙同样发现多枚土制炸弹[41],除了在9月2日于香港国际机场世运道入口发现炸弹[42]红磡马头围道芜湖街于9月3日晚上10时左右也发生连环炸弹袭击[43],先有两件怀疑爆炸品被吊挂在一幅煽动性标语的下方,警察和军火专家接获市民报案后到场处理,一辆消防车奉召到场期间,当驶经马头围道70至72号金菊园附近时被凶徒从高处投掷炸弹,消防车未有被掷中,尾随消防车的是一辆满载乘客的九人车红色小巴的前身),炸弹落在九人车的后轮附近并发生爆炸,九人车之后加速驶离,当局未有接获车上有人受伤的报告,至于吊挂在标语布条下的两件可疑物品则由军火专家引爆[43]。当军火专家从芜湖街撤离后,晚上11时左右在马头围道70至72号,却有一群居民及路人未有听从警方远离爆炸现场的劝吁,仍然留在之前发现炸弹的街道上徘徊及围观,其中一名由两名男子拖着的小童,怀疑因为好奇踢向暴徒布放在路上的一件可疑物品,该件物品随即发生爆炸,在爆炸现场游逛的男女老少应声倒在血泊之中,惨叫声四起。警方见状后立即从芜湖街抽调警员增援并召唤救护车到场,将9名年龄介乎8至26岁的受伤市民送院救治,其中5人需要留院治疗,爆炸现场的地上则留下多滩血迹及散乱的拖鞋[43]。9月3日晚连同香港岛湾仔及铜锣湾的四宗爆炸案,当晚的炸弹袭击共造成1死28伤[1]

警方呼吁市民切勿围观拆弹

工商晚报》在9月4日报导,香港警方呼吁市民必须远离发生炸弹袭击及发现炸弹的地点,切勿因好奇心而被恐怖份子利用

香港警务处发言人在9月3日深夜称,对于经常有市民出于好奇心而在牵涉炸弹事件的地点围观、看热闹,警方对此深感忧虑,发言人表示警方已经多次呼吁公众应远离港共份子逞凶施暴的现场[44],但仍有不少市民把军火专家移除炸弹的危险工作当作有免费表演观看,而轻视自己须要承受的性命风险。发言人指出今晚在九龙芜湖街的炸弹爆炸事件便是其中一例,当时军火专家于引爆怀疑爆炸品后撤离,却有好事市民仍然逗留在炸弹爆炸现场围观及在附近的街道徘徊,难怪在深夜11时仍有多人被暴徒布放在街道上的炸弹炸伤[44],而今晚在香港岛湾仔的移除炸弹现场,也有市民在街口转角处或从大厦的窗口观看,但从湾仔消防局外发生的炸弹爆炸所引致的死伤可见,即使隔着数十英尺距离的炸弹爆炸仍足以致命。警方又称公众必须明白,港共暴徒投放炸弹的阴谋是以杀伤尽量多的市民为目的[44],市民在发现炸弹的现场围观根本是上了恐怖份子的当,警方再次呼吁市民当发现真假炸弹时必须尽速远离,尽力压制自然之好奇心,切勿围观凑热闹,这样不但可避免死伤,也可使恐怖份子不能混迹其中,有助当局搜捕凶徒[44]

警方悬红缉凶

《华侨日报》在1967年9月10日报道,香港警方悬红5万港元追缉发动炸弹袭击并引致湾仔消防局助理区长简文殉职的凶徒

虽然当晚的炸弹袭击除了造成消防人员及警务人员死伤,也有多名无辜市民被炸弹炸伤,不过在六七暴动支持左派团体的《大公报》却在头版以“抗暴战士竖为烈士报仇红旗大显威风,东区昨晚炸弹战痛惩港英,消防西籍分队长丧生,洋帮办华警受重创,炸弹阵布置巧妙,被派到现场残暴队个个心惊胆战”为标题向其读者报告炸弹袭击的“战果”[45],左派宣传媒体因而和投放炸弹的凶徒一同受到香港社会舆论及主流媒体的谴责。香港警方于9月10日悬红5万港元追缉放置炸弹导致助理消防区长简文(Aslam Khan,又译简·艾斯霖)遇害的凶徒[46],截至9月10日警方已悬红合共33万港元征求五宗恐怖活动命案的消息[47],当中包括有两名儿童被炸死的清华街惨案林彬及林光海被烧死案、一名小贩被炸死的正街炸弹袭击案,警方同时呼吁市民举报恐怖活动,合力打击恐怖主义,并表示市民可以匿名举报,而提供的资料亦会保密[48]

丧葬安排

在爆炸案中丧生的消防副区长简文于9月4日在跑马地回教坟场落葬

在爆炸案中殉职的巴基斯坦裔消防副区长简文由于信奉伊斯兰教,按惯例应在身故后尽快以伊斯兰教仪式举行丧礼及将遗体土葬,故此简文的葬礼于事发翌日的9月4日举行[4]。简文的妻子麦爱莲也在爆炸案中受伤,仍然负伤出席丧礼,她获安排由救护车从留医的医院接载到跑马地回教坟场参加丈夫的丧礼。麦爱莲在丧礼上哭着斥责放置炸弹的左派暴徒,麦氏称:“我们没有侵犯他们,为什么他们要害死我的丈夫?”简文的岳母在丧礼上也批评左派暴徒的恐怖活动害死她的女婿,她称:“事实证明左派暴徒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口号,根本是一派胡言。”[4]丧礼及葬礼均采用伊斯兰教仪式举行,署理消防处处长韩麟、消防处副处长活特、港岛消防救护总长韩德逊、港岛助理消防救护总长何五善、消防处总参事官屈臣、港岛地区区长梅金麟、港岛中区高级区长比路、港岛高级区长和那路、港岛抢救组区长欧士和、高级训练官摩士、消防训练学校校长郑伟志,以及各区派出的消防督察及消防员代表出席丧礼。丧礼于傍晚6时举行,简文的遗体经过洗净及整理后,被放入一个长方形的藤篮内,再被抬入灵堂,接受家人、亲属及族人的祷告,然后在消防处各代表组成的队列陪同下,载有简文遗体的藤篮被抬到回教坟场一个预先挖好的墓穴旁,遗体之后被放在一块白布上,遗体被白布包裹好后,然后安葬入墓穴内。举行丧礼当日,全香港的消防局都下半旗向简文致哀。简文的妻子在葬礼结束后,由救护车送回医院继续留院治疗[4]

1967年10月28日,湾仔消防局传出在爆炸案发生后出现各种怪事,局内有人员怀疑在爆炸案中惨死的副区长简文冤魂不息[49],虽然简文是穆斯林,但仍然有人员提议要打斋超渡他。简文夫妇在事发前居于消防局二楼的一个房间内,简文的妻子在丈夫逝世后迁出房间,搬到亲友的家中居住,房间之后一直空置,里面已布满尘埃,房内只余下一张床,一幅简文夫妇的婚照及一双简文于生前穿着的黑皮鞋。在局内人员的提议下,消防局局长梅礼乐批准延请高僧作法,举行超渡仪式。消防处发言人回复传媒查询时,确认收到湾仔消防局延请高僧举办法事的申请,将会由华民政务司署联系佛教联会副会长黄允畋安排[49]。1967年11月22日,骚乱赔偿委员会向简文的妻子发放3万5千港元抚恤金[50]

死因聆讯

1967年12月11日,死因裁判法庭西区裁判署召开死因研讯[36],研判消防副区长简文的死因,死因庭由林元芳法官主持,并由三位陪审员一同听取供词及裁决。案发时在湾仔消防局驻守的消防员何荣佳(人员编号:2264)作供称,他在9月3日晚上8时40分与两位同事坐在湾仔消防局二楼的露台,他见到有一辆黑色的私家车停在西行线电车站的左侧旁边,期间视线受到往来的电车所阻,当电车驶过后,已看不见该辆私家车的踪影,但发现电车站的月台上放有一个方盒状的物品,之后他和同事下楼走到路上,呼吁现场来往的车辆不要接近这个可疑盒子,约20分钟后有警察到场,有一位欧裔督察在消防局借得一条绳索,然后打了一个活结,再将绳索围绕这个可疑的方盒,当这位督察拿着绳索的另一端退后一步时,盒子就发生爆炸,这位督察、他本人和之前一同坐在露台的两位消防员,都在爆炸中受伤,后来得悉有8人受伤,包括死者简文及其妻子,除了他自己外,另有7人送院救治。受伤的督察作供称,当他用绳索围绕该盒子后,便退入消防局内,拉动绳索的另一端,尝试将方盒拉到路旁,但尚未拉动这个方盒,盒子便发生爆炸,当时虽已退后5至6英尺,他仍严重受伤,需要留院治疗近一个月,爆炸亦损害了他的听力,目前失聪50%[37]。案件在12月14日继续聆讯,警察总部高级法医彭定祥在死因庭作供称,简文的头部有致命伤,死因是被抛射物击穿头颅骨,伤及脑部所致[51]。法官之后引导陪审员进行裁决,陪审员退庭商议后,一致裁定简文死于一名或多名身份不详的人士谋杀,法官宣布死因庭以此存案[52]

注释

  1. ^ “东区”在当时的概念与现时有别,东区消防局启用时并未设立现时的港岛东区,故此该“东区”是指四环九约维多利亚城的东部。

参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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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