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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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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市,是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原定设立的地级市,由潜江市天门市仙桃市,这三个省直辖县级市合并而成,最终未设立。

该地级市虽未成立,但在司法系统中,三地事务均由上级机构统一管理,设有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

历史

2000年2月,在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潜江市人大代表姚立法得知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未与地方民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将潜江市、天门市、仙桃市合并为江汉市,并有可能即将获国务院批准后,联合其他代表,向大会提交了一封《关于强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发传真、打电报反映潜江人民坚决反对成立江汉市的议案》。姚立法领衔、166名潜江市人大代表签名(潜江代表总数为318人)起草呼吁信《请人民的总理为人民做主,不要批准湖北成立江汉市》,紧急传真至国务院,书信内容为:[1]

国务院向湖北省回复有关批示,最终江汉市未成功设立。[1]

参考资料

  1. ^ 1.0 1.1 为人民呐喊. 江苏人大. [2020-03-31]. [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