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龙县,唐武德二年置,属涪州涪陵郡[1],宋宣和元年,改武龙县为枳县。绍兴元年依旧[2]。元代属四川等处行中书省重庆路涪州[3],明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彭水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曰武隆县[4]。
注释
- ^ ‘涪州涪陵郡,下。武德元年以渝州之涪陵镇置。土贡:麸金、文刀、獠布、蜡。户九千 四百,口四万四千七百二十二。县五。涪陵,中下。武德二年置,幷置武龙县。又析涪陵、巴县地置永安县。开元二十二年省永安入乐温。宾化,下。本隆化,贞观十一年置,先天元年更名。武龙,中下。乐温,中下。武德二年析巴县地置,隶南潾州,九年来属。温山。下。本隶南潾州,后来属。’,《新唐书》卷四十 志第三十/地理四/山南道/东道采访使/涪州涪陵郡
- ^ “涪州,下,涪陵郡,军事。熙宁三年,废温山县为镇。大观四年,废白马砦。咸淳二年, 移治三台山。元丰户一万八千四百四十八。贡绢。县三:涪陵,下。有白马盐场。乐温,下。武龙。下。宣和元年,改武龙县为枳县。绍兴元年依旧。”,《宋史》卷八十九 志第四十二/地理五/夔州路/涪州
- ^ ‘涪州,下。唐改为涪陵郡,又改涪州。宋因之。元至元二十年,并涪陵、乐温二县入焉。 领一县:武龙。下。’,《元史》卷六十 志第十二/地理三/四川等处行中书省/重庆路
- ^ ‘武隆,州南。元曰武龙。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彭水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曰武隆。西南有涪陵江,亦曰黔江,亦曰巴江。’,《明史》卷四十三 志第十九/地理四/四川/重庆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