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性
李存性(?—1640年),字伯真,扬州府通州人[1],明朝军事人物。
生平
李存性是选贡出身,担任通江知县,监督南部、通江、巴州军队;因为他坚持守城,盗寇来到都不敢接近[1]。崇祯十三年(1640年)李自成攻入西乡,以杨绍唐为副将,到通江招降,假称官军即将入城。路上杨绍唐遇上一名小童,对他说:“不要说我是盗寇啊。”小童表面答应,但到城门前却大叫:“贼人来了!”于是小童被杀。李存性和副总兵涂龙,游击冷国明、李诚、陈献、陈明策商议拒守,而勇士苏国斩杀杨绍唐。之后通江城失守,他和妻子吴氏、儿子李呈璠、李呈琬,以及李呈璠妻子江氏,仆人四十九人一同被杀[2][3]。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二》:李存性,字伯真,扬州通州人。选贡。通江知县,监南通巴军。寇至力守,不敢近。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二》:李自成入西乡,杨绍唐为副将,至通江招降,伪称官兵将袭城。道遇一童子,给之曰:“勿言我寇也。”童子阳诺之。及城门,乃大乎曰:“寇至矣。”遂被杀。存性与副总兵涂龙,游击冷国明、李诚、陈献、陈明策议拒,勇士苏国斩绍唐。后城破,存性与妻吴,子呈璠、呈琬,及呈璠妻江,仆从四十九人死。
- ^ 《崇川咫闻录·卷七》:李存性,字尊生,海门县人。明季以选贡任通江县甫半载,张献忠率其党围城二日,存性与民守陴力御之,见执不屈处,举家二十七人皆被害,时崇正(祯)十三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