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
新闻学,或译为报道学(日译)或言论学(韩译),是一种包含搜集、撰写及报导新闻的学科。在广义上,它亦包含了编辑和演示新闻专题的过程。新闻学在报业、电视、电台以及网络新媒体等各种传播媒介上均起着重要的作用。多数的传媒机构皆希望“先发制人”,争先发布资讯,而处于这种压力下,传媒机构通常会先对新闻进行编辑和校对,以使其内容符合该机构在准确性、素质和式样等方面的标准。有很多传媒机构均声称他们是政府机关和官员的监察者,由此监督政府对人民负责,并为这传统感到自豪。但同时,批评者则对传媒本身能否向大众负责而提出质疑。[1]
二十世纪初,传统新闻工作者都是受雇的毕业于相关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可是到了九十年代,随着新闻制作数码化及互联网的普及程度日益上升,传统、专业的新闻文化正在受到挑战。民间记者的概念应运而生,网络上的记者可以透过不同渠道来把自己制作的新闻发放,而不只限于透过专业的媒体渠道。
前华盛顿邮报编辑菲尔·格雷厄姆形容以消息导向的新闻写作是“历史初稿”[2],因为每当重大历史事件发生时,新闻工作者都把它们记录下来,接着把该些专题报道在短时间内制成,而这与写作历史的初稿无异。
新闻制作
在美国,新闻是由媒体组织或是个人所制作。部落客多半也都是记者(不过也有例外)。联邦贸易委员会要求部落客若在著文介绍产品前,已有收到免费推广用的产品,需要告知读者其产品是厂商免费赠送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利益冲突及保护消费者[3]。
假新闻是已知不真实,但又特定散发给大众的消息,或是由不可靠的组织所制作的消息。假新闻很容易在社交媒体上传播(例如假新闻网站)。读者可以根据新闻是否由可靠的新闻机构发布来评估是否是假新闻。美国的可靠新闻机构会有编辑委员会,而且其编辑部门和广告部门会有清楚的划分。可靠的新闻机构或是其员工会属于一个或多个专业组织,例如美国新闻编辑协会、专业记者协会, 调查记者和编辑协会或是在线新闻协会。这些协会都有其成员必需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许多新闻机构也有其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记者的专业行为。一认认为纽约时报的标准和道德规范[4]是相当严谨的。
在记者写作的时候,就会出现有关客观及偏见的问题。有些报导是特意要表示作者自身的观点,有些报导则是刻意比较中立及客观的。在印刷版的报纸中,报导有其各自的版面,可以根据版面判断报导是作者自身观点或是较中立的描述。若在网络版的报纸中,上述版面的分界就不一定存在。读者需要仔细根据其标题或是其设计元素,来了解作者意图传达个人观点,或是要传达中立的观点。作者个人观点一般会是由专栏作者写作,或是在社论对页版的章节中。新闻特写、封面新闻及资讯娱乐新闻一般不会是作者自身观点。
根据罗伯特·W·麦切斯尼所述,民主国家健康的新闻需要提供当权者的意见,也需要提供想要执政者的意见,需要有各方面的意见,考虑所有人资讯的需求[5]。
许多争议的焦点是在记者是否应该是「客观」或是「中立」的。记者是在一特定社会背景下产生新闻的人,自身也是其社会背景的一部分。记者遵守其职业道德守则,尽力呈现所有合法的观点。
历史
约翰·卡罗勒斯的《所有值得尊敬和值得纪念的新闻集》于1605年在斯特拉斯堡出版。这被认为是第一份报纸。第一份成功的英文报纸,于1702至1735年出版。[6]在巴西20世纪50年代报纸《政府卡里奥卡》(Diário Carioca)的改革通常称为巴西现代新闻业的诞生。[7]
角色
1920年代时,现代的新闻才开始起步[8],作家沃尔特·李普曼和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曾针对在民主社会中新闻扮演的角色提出了不同的想法,其不同的哲学仍影响着在社会及国家当中,新闻所扮演的角色。
李普曼认为新闻记者扮演了大众和政策订定者之间的媒介(翻译)。李普曼认为大众无法评估现代社会中日益复杂的事务,因此需要中间人来过滤消息,新闻记者就是这个中间人,记录政策订定者之间传递的消息,萃取精华再提供给社会大众。大众可以透过选举影响政府,政府会让政府的权力继续运作。李普曼的哲学是将社会大众放在权力链的最下方,继承从上层统治者提供的资讯
杜威的想法不同,杜威认为大众不只可以了解政策订定者提供的资讯,或是回应的讯息,并且政策需要以公众讨论的方式进行讨论后才能进行决策。当问题彻底讨论后,最佳的决策自然会浮现。杜威认为记者不能只是传递资讯,也需要权衡各政策施行后的结果,告知政策订定者及社会大众的。杜威的想法已或多或少的有实施,也就是community journalism。
李普曼对新闻记者的概念较接近政府的立场。而杜威的论点较类似现代记者对其自身角色的认定,多少也是社会上期待新闻记者可以扮演的脚色。例如美国人会批评记者一些过度的行为,但仍期待记者可以作为公众监督政府、企业及有力人士的守门人,告知大众相关的资讯,以便进行决策。
Bill Kovach及Tom Rosenstiel propose曾在其著作《The Elements of Journalism》列出了一些新闻记者的行为守则[9]。因为新闻记者首要是要对大众忠诚,因此新闻记者需要对社会大众说实话,并且独立的监督有权力的个人以及组织。新闻记者最重要的是基于查证的原则,提供社会大众可靠的资讯。
报导
新闻写作的过程采用5W1H分析法,即介定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人(who)、何事(what)、为什么(why)和如何(how),以及介定该事件或趋势的显著性和效应。报章、电视、电台和杂志,还有最近互联网上的万维网等媒体均涉及新闻写作。 记者写作并报道广泛且多样的题材,包括:
新闻的形式
新闻有许多不同的形式,对应不同的受众。新闻是第四权,是看门狗,监督政府的施政。一份报纸中可能包括多不同形式的新闻。报纸、杂志或是网站的各部分也可能是为了不同的受众[11][12]。
以下是一些新闻的形式:
- 倡议新闻:新闻目的是为了倡议特定观点,或是要影响受众的看法。
- 广播新闻:为了广播或是电视而作的新闻,可能是文字或是语音。
- 公民新闻:参与式的新闻
- 资料新闻:在数字及资料中找出故事的新闻,也利用数字及资料来说故事。资料记者会利用资料来支持其报导。这些报导也可能包括资料的使用或是误用。美国新闻组织ProPublica就以资料新闻着名。
- 无人机新闻:利用无人航空载具来捕捉新闻片段[13]
- 刚左新闻:最早由亨特·斯托克顿·汤普森提出,是有高度个人风格的报导方式 [14]
- 互动新闻:一种在网站上呈现的网络新闻方式
- 调查报导:深度报导一些社会问题,一般目的是希望可以解决社会问题。
- 摄影记者:透过影像传达讯息,故事的报导方式。
- 传感器新闻:利用传感器来作为新闻报导的基础。
- 媚俗小报:写作方式是轻松娱乐性的,一般认为比主流新闻合理性更低。
- 黄色新闻(煽情主义):强调一些耸动的谣言或是声明。
近来社交媒体的兴起也引起有关新闻的探讨,即重新将新闻报道视为一个过程,而不是将其归类于特定的新闻产品。以这个观点来看,新闻报道是互动性的,由许多的作者、记者以及社会媒体大众一起参与[15]。
法律地位
各国政府对于新闻及记者的政策及管理方式不同,相关政策会决定记者可以研究或是撰写报导的内容范围,以及哪些媒体机构可以制作新闻。有些政府保证新闻自由,而有些国家严格的限制记者可以研究或是或是撰写报导的内容范围。
在许多国家中,记者有一般大众没有的特权,包括比较容易接触到公众事件、犯罪现场以及记者会,也可以和政府官员、社会名流以及大众关注的人进行访谈。
以报导战争为主的记者(可能是国家和国家的战争,或是国内的暴动),常常不会受到政府的保护。在战争中被抓获或拘留的记者会视为是平民,送回到所属国家。由于记者报导的内容有时是政府不希望公开的,因此世界各地的许多政府会给予记者恐吓,骚扰和暴力等干预手段[17]。
来源的保密权
记者对消息来源保密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即使警察或检察官要求,情报提供者的身份也是机密的。
美国州法院对消息来源提供不同程度的保护,但在美国联邦法院调查时记者无权保护来源。一般而言联邦法院不会强迫记者透露消息来源,只有法院寻求的信息是高度相关案件,也没有其他的方式来获得时才会强迫记者透露消息来源。记者拒绝作证会被以藐视法庭罪处以罚款或监禁。
以记者的角度来说,有需保密的消息来源也有其风险,因为无法确认消息是否属实,若最后消息不实,可能会因此而破坏记者的信誉。
新闻学的分科
参看
参考资料
- ^ "10 Most Censored Countri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 2 May 2012, page retrieved 23 May 2013.
- ^ “Who Said It First? Journalism is the ‘first rough draft of histor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y Jack Shafer, Slate (30 August 2010)
- ^ The FTC’s Endorsement Guides: What People Are Asking. [2017-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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