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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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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杠,是港式广东麻将一种和牌方式,日本称枪杠。在对手宣布加杠的时候,如果所加的杠牌恰好能被己方和牌,则此时本役成立。此时作为荣和处理,加杠者被当作放炮者。虽然日文中正确写法是搶槓(意思为“抢/和”走这张杠牌),但实际常被写成“槍槓”(意思为杠的时候放“枪/铳”)。据老一辈的说法,计和绝张,放炮者包赔被抢杠方及和牌方。

杠又分大明杠,小明杠,暗杠,三种都因应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法。

概要

特殊情况下才存在的役种,在1翻役中相当的罕见[1]

唯一一种能和牌河以外的牌的役种。

枪杠必须只能抢小明杠(国士无双是例外,见下方)

三人麻将中,听北可以和别人拔的北,但不计算枪杠。

当枪杠成立的时候,相应的杠不被记为成立。因此不会产生杠宝牌,且当处在立直一发圈内时可以与一发复合。基于相同理由,当两家或两家以上开第四杠时,枪杠会被视作和牌而非四杠流局

基本的枪杠被限制为碰牌的加杠时,仅有部分规则承认国士无双(十三幺)对暗杠的枪杠,具体请参见抢暗杠。对于对手打出的己方正在听的牌被另一人杠去的情况,当和牌和大明杠同时出现时,由于和牌的优先度高于杠牌,因此不会记为枪杠,这一点值得注意。

同时需要注意当处在振听状态时,就算可以枪杠和牌也会因振听的优先度高于和牌而无法枪杠。而且立直时如果放过了加杠牌而没有和牌则适用振听规则处理。

关连项目

脚注

  1. ^ 麻将の役一覧(点数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根据统计约为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