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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安苏维埃政府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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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安苏维埃政府旧址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
时代1935年
编号475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岚安苏维埃政府旧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文物年代判定为1935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岚安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北部的岚安镇。岚安区苏维埃政府旧址为悬山顶穿逗式木结构,座北向南,正堂左右为厢房,组成三合院,正面有大门,通高6.64米,建筑面积290.9平方米。台地面积716.85平方米。该旧址现为民居,由刘忠全等三户居住,保存基本完好。1935年10月,红四方面军的三十二军和红四军的一部分约十一个团,从丹巴抵金汤到鱼通。于11月初流窜到达岚安。红军到达岚安的第一天就留下一个连的人搞征收供给。红军在岚安住下后,组织宣传队分别在昂州的圣谕庙(今学校)板壁上写标语,其中有:红军的《十大政纲》,还画了一幅“工农联合起来打倒土豪的宣传画”。同时深入到昂鸟、脚乌宣传。岚安区苏维埃政府址(红军司令部旧址,红军十大政纲标语,红军医院)保存基本完好。1999年,岚安苏维埃政府被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