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梅法常
大梅法常(752年—839年)[1] 唐朝明州(今浙江宁波)大梅山(浙江省鄞县)法常禅师,俗姓郑,湖北襄阳人。幼年出家于荆州玉泉寺,年二十于龙兴寺受具足戒;法嗣于马祖道一。[2] 唐文宗开成四年(公元839年)禅坐入寂,春秋八十八,戒腊六十九。一个月后,举火阇维,焚于南涧。火化后,其舍利五色璨然而圆润。 [1] [2]世称大梅和尚,习称大梅法常。 [3]
法嗣
师承
著作
法常禅师语录,门人辑为《明州大梅山常禅师语录》,中国不传,日本金泽文库藏有旧抄本,今存称名寺,日本学者日置孝彦撰《明州大梅山常禅师语录之相关考察》有校录本。 [3]
参考来源
- ^ 1.0 1.1 禅宗史113: 梅子熟也
- ^ 2.0 2.1 唐明州大梅山法常禅师
- ^ 3.0 3.1 大梅法常二偈之流传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