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炆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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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炆袆(17世纪—1646年),留耕浙江湖州府乌程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吴炆袆是崇祯年间的贡生[2],十三年(1640年)获赐特用出身,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处理军政不畏强权,上书谈及兵事都称旨;升任员外郎,擒拿流寇李青山等人,外任邵武知府时洁己爱民,旱灾期间步行祷告和捐款赈灾,又剿灭七台山的山贼。隆武年间获推举卓异,福建闻警时哭着誓师守城,却因为与推官朱健有龃龉,对方用谣言攻击他,被逮捕入狱而死,当地人在其死讯传出后罢市,家中没有财产留下[1][3][4]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隆武时福建)上游疆吏:……吴炆袆,字留耕,乌程【归安】人。崇祯十三年特用。官职方员外郎,俘李青山,迁邵武知府。平七台山寇,以闽警移眷。坐死。
  2.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四·选举表 贡生一》:乌程学……崇祯(贡生)……吴炆袆 字中甫,邵武知府,有传
  3.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传 政绩二》:吴炆袆,字留耕,崇祯十三年特用,授兵部职方司主事,考核军政不畏强权,上书言兵事称旨;厯员外郎,俘巨寇李青山等,出为邵武知府,洁己爱民,旱灾,步祷捐赈,剿平七台山寇 归安何志 。举卓异,甲申闻变,号泣誓师守城,与司理朱健龃,健造飞语中之,逮赴狱,闽人为之罢市,殁之日家无余赀。 胡志
  4. ^ 光绪《归安县志·卷四十二·人物传十》:吴炆袆,字留耕,归安人,崇祯十三年特用,授兵部职方司主事,考核军法不畏强权,上书言兵事称旨;厯员外郎,俘巨寇李青山等,出为邵武知府,洁己爱民,旱荒步祷捐赈,剿平七台山寇 康熙县志 。举卓异,甲申闻变,号泣誓师守城,与司理朱健龃龉,健造飞语中之,逮赴狱,闽人为之罢市,殁之日家无余赀。 乾隆府志

参考文献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四·选举表 贡生一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传 政绩二
  • 光绪《归安县志》·卷四十二·人物传十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
官衔
前任:
杨汝翼
明朝邵武府知府
崇祯年间-1646年
继任:
朱慈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