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
吏部 | |||||||
朝鲜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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谚文 | 이부 ‧ 이조 | ||||||
汉字 | 吏部 ‧ 吏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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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东汉始置吏曹,改自尚书常侍曹,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五代,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长官称为吏部尚书。“吏”指文职官员,多是“官吏”齐称,相等于现代的文职公务员。
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唐朝前期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将主试权转礼部管辖。唐朝中期,尚书省职权为诸使职侵夺,本部对于官员的任免权力也日渐削弱。长官称吏部尚书,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称司列、天官、文部,旋复旧。后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职盛行,吏部职务为审官院、东西铨所掌,吏部尚书亦不治本部事。
明代吏部
- 吏部尚书一人正二品
- 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
- 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
- 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
- 洪武三十一年增设文选司主事一人。正统十一年增设考功司主事一人
清代吏部
- 吏部尚书,初制,满洲一品,汉人二品。顺治十六年改满尚书二品。康熙六年复故,九年仍改正二品。雍正八年俱定从一品。各部同。
- 左、右侍郎,初制,满洲、汉军二品,汉员三品。顺治十六年改满侍郎三品。康熙六年复故,九年仍改正三品。雍正八年俱定从二品。各部同。俱满、汉一人。
其属:
- 堂主事,初制四品。顺治十六年改六品。康熙六年升五品,九年定正六品。各部同。清档房满洲二人,汉本房满洲二人,汉军一人。
- 司务厅司务,初制从九品。乾隆三十年定正八品。各部同。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十有二人。
- 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司:郎中,初制三品。顺治十六年改五品,寻升四品。康熙六年仍改三品,九年定正五品。各部同。满洲九人,文选四人,考功三人,验封、稽勋司各一人。蒙古一人,文选司置。汉五人。文选二人,余各一人。员外郎,初制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五品。康熙六年复故,九年定从五品。各部同。宗室一人,稽勋司置。满洲八人,文选三人,考功、验封各二人,稽勋一人。蒙古一人,考功司置。汉六人。文选三人,余各一人。主事,宗室一人,稽勋司置。满洲四人,司各一人。蒙古一人,验封司置。汉七人。文选三人,考功二人,余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五十有七人,蒙古四人,汉军十有二人。学习行走者,有额外司员、七品小京官。各部同。
民国之后
在孙中山的五权宪法中改为考试院,后来一部分权力又归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其他地区
受中国文化影响,朝鲜半岛的高丽王朝也设有吏部,其首长为吏部尚书。至朝鲜王朝时期,改称吏曹,首长改称吏曹判书。越南古代亦设有吏部的机构。
朝鲜半岛
高丽王朝的吏部属尚书省,设吏部尚书一名,次官为吏部侍郎。忠烈王时改制,与礼部合并为典理司,长官称判书。
朝鲜王朝时期,吏曹的本曹设置官员九名,分别为判书一名(正二品)、参判一名(从二品)、参议一名(正三品)、正郎三名(正五品)、铨郎三名(正六品)。吏曹之下设有文选司、考勋司、考功司。
日本
受中国唐代文化影响,日本古代相应采取了二官八省制,设立式部省主管文官之人事、朝仪、学校等事务。758年至764年间改名为文部省,其后相沿至近现代。
参见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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