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志方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志方
大明和州同知
籍贯江西瑞州府高安县
字号字端夫
出身
  • 成化元年乙酉科举人

刘志方(15世纪—16世纪),端夫江西瑞州府高安县钧山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刘志方年少聪颖,擅长写作文章,是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江西乡试举人[2],十三年(1477年)授仙居知县,当时地方饥荒,台州知府往往处死盗窃富户粮食的人民,他说:“愚民无知,苟延残喘旦夕而已,并非杀人越货。”知府觉悟,救活数十人,又有人冒称捕获盗布者,他查问疑犯,都说:“妇人所织的布而已。”于是他命疑犯拿出织蔻检验,证实盗布一事虚构,其为政是这样慈祥慎密,其后陞和州同知致仕,王纯储巏都在他离任时赠与诗歌[1]

引用

  1. ^ 1.0 1.1 同治《高安县志·卷十四·人物志》:刘志方,字端夫,少颖敏善属文,由举人授仙居知县,时岁饥,民有攘富室粟者守悉置之死,志方曰:“愚民无知,苟延旦夕耳,非越人于货者。”守悟,活数十人,又有伪获盗布者,志方诘之,皆曰:“妇织之耳。”命各取织蔻验之,则盗果伪事获释,其为政慈祥慎密类如此,升和州同知致仕,所至辄有去思,尚书王纯、主事储巏惜其去,作诗赠之。
  2. ^ 同治《高安县志·卷十·选举志》:举人 明……成化元年乙酉科 刘志方 字端夫,钧山人,和州同知,见传

参考文献

  • 同治《高安县志》·卷十·选举志
  • 同治《高安县志》·卷十四·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彭鼎
明朝仙居县知县
1477年-1491年
继任:
陈宇
前任:
王弁
明朝和州同知
弘治年间
继任:
李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