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刘宝楠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论语正义二十四卷 清同治五年(1866)刻重印本。“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刘宝楠(1791年—1855年),字楚桢,号念楼江苏宝应人。清朝官员、扬州学派人物。与刘文淇并称“扬州二刘”,有子刘恭冕。与刘台拱、刘恭冕并称“宝应刘氏三世”。

生平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生,五岁丧父,母乔氏独自养成,由族叔刘台拱教习。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优贡道光十五年中举人[1]道光二十年(1840年)中进士,历任文安元氏三河宝坻等县知县,敕授文林郎

著作

著有《论语正义》二十四卷(由其子刘恭冕完成)、《释谷》四卷、《汉石例》六卷、《宝应图经》六卷[2]、《胜朝殉扬录》三卷、《文安堤工录》六卷,诗文集《念楼集》等。

注释

  1. ^ 宝应刘宝楠故居——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搜狐网. [2018-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4). 
  2. ^ 《宝应图经》是一部什么书?. www.sohu.com. [2019-10-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1) (英语).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82》,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

参考文献

  • 《论语正义》。中华书局, 十三经清人注疏。ISBN 710100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