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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炳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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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炳麟

何炳麟(1877年6月27日—1966年),湖南省酃县中村乡(今炎陵县)人,岳云中学创始人,教育家

生平

1877年6月27日,生于酃县中村乡。1900年,考取秀才。1903年,考取官费留日,进日本东京工业学校电气科。1908年回国,并任教于湖南高等实业学堂湖南省立优级师范学堂,主讲《几何学》与《几何画》。1909年2月,邀集湘南人士刘光前等15人创办南路公学堂,1914年2月改名为湖南省私立岳云中学,自此起至1966年逝世,任校长一职长达55年。1949年,岳云中学改为公立。1957年2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当选为民进长沙市主任委员。1966年10月,病逝于长沙

创校之初,何炳麟先生就提出“招收好学生,聘请好老师,办成好学校”的办学目标。一方面从校外礼聘社会贤达任教,另一方面选拔优秀毕业生到高校深造,学成后回母校执教。“校友治校”是岳云独特的办学传统,这些出身岳云的教师爱校如家、爱生如子,是岳云日后声誉蒸蒸日上的重要原因。他推崇学生的全面发展,极重视体育教学,不惜重金从北京上海等地方招聘优秀运动员,使得岳云在湖南“文运动第一,武运动第一”。

何炳麟先生办学有两句名言,一句是“办学敛财,天诛地灭”,另一句是“误人子弟,男盗女娼”。为了办好岳云,他不惜重金,甚至倾家荡产。岳云创立时期,经费不足,常有债主上门讨债,他只好留下“急事外出,明年才回,请莫久等”的字条,出门躲债。老师来讨薪,他便自掏腰包请老师吃饭,饭后言明薪水暂时记账,老师们也只好一笑了之。1930年代,岳云骨干教师,教务主任,副校长的月薪为140—160元,而何校长月薪仅100元。任岳云中学校长55年,他未置任何产业,不仅把校董会决定支付给校长室的办公经费移交给学校做基金,且连祖传的田产、房产也全部都捐献给了学校,平时穿兰布长衫,冬天穿棉袄,60岁时连皮袍都没有一件,没钱添置一件像样的衣物。1959年毛泽东接见他的时候,赞扬他说:“勤俭办学,叫花子讨米不要钱”。他治校严格,不徇私情。曾有学生数学不及格,拿不到文凭,该学生寄来威胁信,内附子弹,他照样顶回去。其子何国福旷课18小时,按校规应该开除,教务处没有按章办理,他便亲自书写公告将其开除。[1]

参考文献

  1. ^ 三湘钩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