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福(?年—?年)[1],陕西隆德县人,歳贡,成化十年任四川邻水县知县[2][3][4],削山砌石建城。髙一丈五尺。周四里。计七百二十丈。设城门四座:迎阳门、永宁门、镇安门、安庆门[5]。又修衙署[6],勤政事,平徭役,以廉能著,民受其惠,祀名宦祠[7][8][9][10]。升茂州知州[11]。
注释
- ^ 按哈佛大学汉和图书馆本康熙《顺庆府志》作丁福,误,《嘉靖四川总志》卷七作于福
- ^ “于福,隆德人,监生,成化十年知县,廉能勤慎,九载如一”,〔嘉靖〕《顺庆府志》卷六官师志
- ^ ‘知县……明……于福。成化年任。事详名宦’。〔道光元年〕《邻水县志》卷二
- ^ “歳贡。明。……于福,授邻水县知县,升茂州知州”。[康熙]《隆德县志》卷二
- ^ ‘邻水县。明成化间知县于福削山砌石为城。髙一丈五尺。周四里。计七百二十丈。门四。迎阳、永宁、镇安、安庆。明末圯’。《钦定四库全书》《四川通志》卷四上城池
- ^ ‘公署……继经知县于福削山砌石建筑周围衙墙……名宦祠……明知县朱莹、知县于福’。〔道光元年〕《邻水县志》卷一
- ^ ‘于福。隆德人。知邻水。勤政事。平徭役。民受其惠。’。[万历]《四川总志》卷之十郡县志顺庆府
- ^ 〔乾隆〕《邻水县志》
- ^ ‘政绩……于福。隆德人。成化间任。建修城垣衙署。为政勤慎廉能。民安善泊。后崇祀明宦祠’。〔道光元年〕《邻水县志》卷三
- ^ 〔道光十五年〕《道光乙未增修邻水县志》
- ^ “于福,授邻水知县陞茂州知州”,(嘉靖)《平凉府志》卷之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