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投票/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是否妥當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近日在目錄分類上出現相當多的只有一個條目的分类,由於有兩方持不同立場,而且此紛爭歷史悠久,故舉行投票,透過大家的意見整合來建立基本的分類約定。請踴躍投票並發言,謝謝!投票發起人--阿福( Talk) 08:10 2005年4月16日 (UTC)

  • 謝謝各位的參與, 本投票已經截止,投票結果是不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所有討論已經移動到此頁的討論頁面當中

規則

投票用戶需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投票前已經至少已參與維基一個星期;
  2. 至少進行過25次非細微修改的編輯

投票已截止。日期:2005年4月30日 00:00 UTC 。為期:兩週

投票

支持(贊成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5)

  1. 我强烈呼吁,标准一定要明确可执行。如果取消这种分类,那么每个人在分类的时候就会很犹豫(分“美国人+摄影家”?还是分“美国摄影家”?)。其次,如果5个以下条目的分类都取消,可以说,很多国家的人物都将超过40-50条,目前中文的条目排列顺序没有好的解决方法,与其在几十个名字中寻找人物,不如多点击一次子分类。再次,随着中文维基条目增加,longly category会越来越少。希望大家看看wikipedia:人物分类方法,建立一个明确的分类体系不是大家一直在追求的吗?--Hamham 09:02 2005年4月16日 (UTC)
  2. 支持--LiDaobing 10:37 2005年4月16日 (UTC)
  3. 支持,现在只有一个条目不等于永远只有一个条目,做分类最重要的是系统,一套分类如果不系统,给使用者带来的是麻烦而不是方便,如果因为条目少就不建立相应的分类,寄希望于将来条目多了自然会有人建立分类,会影响分类的系统性的。--雪鸮◎海德薇 (talk) 看看雪鸮 12:50 2005年4月16日 (UTC)
  4. 今日只有一個條目,不代表將來不會有更多的條目。所以,留着也是好的。要不,先行找找還有沒有同類項目,再一併創建好了。--石添小草 16:07 2005年4月24日 (UTC)
  5. Tian 03:31 2005年4月27日 (UTC)
  6. 我支持创建只有一个条目的分类,道理很简单,这是电脑百科全书,不是印刷品,今后条目越来越多这是肯定了,而且随着了解wiki的人越来越多速度会呈几何级数增长,而条目维持不变的机会几乎为零,为了长远考虑应该尽量把分类做系统,现在做花一分的力气,现在不做今后来改要花十分了力气。有时候我都认为正是由于有了小分类才会促使新的条目的出现,试想如果没有战斗机这样的分类,很多人可能根本还没想到要给某种型号的战斗机写条目吧?基础不打好后劲肯定不足!--3dball 14:48 2005年4月27日 (UTC)--不符合投票資格。--可夫 (talky? click me!) 06:21 2005年4月28日 (UTC)

反对(不贊成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9)

  1. 雖然另一方持有「便於分類發展性」的理由,但我並不認同,原因:分類的發展需要搭配條目數量來同步進行,目前有點倒果為因,將分類發展性做為比條目數量多寡重要性更高的前提, 所以我建議至少要有三個條目才能創建分類--阿福( Talk) 06:45 2005年4月16日 (UTC)
    • 這幾天討論的結果包括了執疑此投票的最終效果, 我想說的是此投票僅希望簡單導出一個維基約定, 不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 讓不論是使用者,讀者,分類者都能遵守, 更深入的分類規則, 可再開一個議題討論, 等到這次投票結束, 我會把所有議題都整理一下, 也希望如果你有明確的主張, 不妨像我一樣用圖表的方式說明, 會比較清晰, 謝謝!--阿福( Talk) 04:40 2005年4月18日 (UTC)
  2. 我個人認爲不只是“只有一個條目的目錄”,少於5個的都沒有非常大的存在必要。應該是將它們移動到上一個目錄,等有了足夠的條目數量在創建寫一個分類是更好的。--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06:43 2005年4月16日 (UTC)
  3. 在有足夠的條目支持前,還是不要創建新目錄,以免造成資源錯用。小薯餅(討論頁) 07:46 2005年4月16日 (UTC)
  4. 由於維基百科是一部正在進步中的百科全書,因此我認為我們不必為了未來的發展性太過擔憂,現在太細分類的結果,造成要靠分類來找人非常麻煩。現在不進行更細的分類,並不是代表歧視某些職業或是歧視某些國家,而純粹只是為了資料的統整方便,我認為當一個分類多中的條目多到15條以上時,而其中又有3-5條條目是可以劃歸為更細的子分類時,創建子分類才是適當的時候。--虎兒 (talk) 08:12 2005年4月16日 (UTC)
  5. 我也認為只去拼命建構一個骨架,但卻沒有適當的肌理來填滿裡面的空位是很倒果為因的作法,詳細的意見參見討論區。--泅水大象 11:20 2005年4月16日 (UTC)
  6. 当有一位内容使用者,想通过条目的分类来查找一些相关信息,却发觉只有孤零零这么一条的话,他会是怎样的感受?甚至我个人觉得,少于10个条目成员的分类,都没有存在的必要。--hunry 12:09 2005年4月16日 (UTC)
  7. 不支持,在条目少的时候尚情有可原,现在主要分类框架已存在的情况下不需要如此.--肉丝跑蛋 (留言) 18:56 2005年4月16日 (UTC)
  8. 不支持,理由同Hunry,“当有一位内容使用者,想通过条目的分类来查找一些相关信息,却发觉只有孤零零这么一条的话,他会是怎样的感受?”。另外,参见讨论部份我的意见。--Louer 19:18 2005年4月16日 (UTC)
  9. 不赞成,还是将条目放在上层直至有3-5个子条目的时候再创建分类比较好。--蓝色理想补充每日所需维生素 06:38 2005年4月21日 (UTC)
  10. 原则上反对仅仅是为了按照精准的分类建立很细的分类。我认为分类是按照概念进行划分的,但概念有逐步细分的过程,从人,艺术家,音乐家,演奏家,小提琴演奏家越来越精细,概念还有较差的概念,可以有中国人,湖南音乐家,长沙小提琴演奏家,因此一步到位是不可行的。但是像发电厂这个概念与工厂这个概念还是有一定的悬殊,可以考虑分立,但不要再分为中国发电厂,水力发电厂,燃油发电厂这样的分类了。因此,虽然原则上反对,但在一定程度上容忍一些只有一两个条目的分类 --用心阁(对话页)Wikimania 2005! 02:36 2005年4月28日 (UTC)

除了支持或反對以外的其他意見 (5)

  1. 我来和稀泥,从我分类的经验,确实有些条目不好分类,不得不重新建个分类,但是这样的分类建后只可能只有一个或两个条目,让很多人看了不舒服。另一方面,分类过细,我是不赞成的,因为在分类、查找时真的无可适从。总结双方观点,我认为不得不分出这种寂寞分类的,也不必太大惊小怪,因为真的不建分类就没有办法归类(如果不信的话请到未分类页面里试几个,可能很多都要建这样只有一个条目的分类),但建这样的分类条目真的要很慎重,能不建就不建,大家也都有个共识才好,这就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建分类。--鑫淼 10:15 2005年4月16日 (UTC)
  2. 這個分類的爭議可以很簡單地歸類成兩種立場:一種是認為數量是某個分類是否應該成立的依據,否則太少條目的分類反而造成查詢上的麻煩;另外一種是認為應該建立起一個制式化的分類骨架,有明確的規範讓他人可循。其實在Help talk:页面分类#人物分類協調小組中應該可以看出來,我傾向的還是一種有人數條件式的進展,即『隨著每種身分人數的不同和增加,可以有「法國人+作曲家」、「法國音樂家+作曲家」、「法國作曲家」這樣子的階段性分類』。事實上我個人的立場一直都還是這樣,只是在人物分類部份我妥協了,讓HamHam照他的方式去做。但是如果真的要問我的意見的話,是的,我是不贊成成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事實上我以前也做過不少,不過現在已經盡量克制並且殺了很多lonely category了)。不過如同高晶所說,有些分類即使只有一個我認為還是可以先創建出來。比如當初一開始的「category:發電廠」只有兩個條目、category:橋樑只有一個條目、category:海峽也只有一個條目。另外如某國人物等等,即使只有一個人是否可以先創立「某國人」出來(類似的有某國歷史、某國地理、某國城市)?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不過如果大家現投票討論結果就規範化為「不管是什麼分類,除非條目到達一定數量否則不要創建」的話,我是不反對的。--可夫 (talky? click me!) 10:33 2005年4月16日 (UTC)
  1. 我也来和稀泥。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A人分类到美国物理学家,而B人分类到美国人。而A人的知名度和贡献性远大于B,但是通过分类查找的话,B在美国人的分类中就能找到,而A则需要到资分类中才能找到,那么,这是不是POV?另外,诚如双方的观点,都有道理,也都有缺点。我觉得即使讨论出结果来,也很难执行。而且,有些条目确实如果要分类恰当的话,目前只能有一个条目。我认为,不能一概抹煞,简单为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是否妥當,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否则带来的问题更多--百無一用是書生 () 01:55 2005年4月18日 (UTC)
  2. 使用者、编辑者、分类整理者:我想提醒大家注意,Mediawiki软件现在提供的Category方法,可以被称为分众分类法(Folksonomy)。在我们社群是开放的前提下,参与者不见得会遵守严格的分类规范,所以我们始终需要一个团队来整理分类。上面大家许多人已经考虑了使用者的感受;但从编辑者的观点来考虑,编辑者凭借自己的理解(不去查阅当前的分类体系)提供分类,是最自然的方式;从分类整理者的角度看,允许某些比较细的分类会降低工作量。--Mountain(Talk) 04:29 2005年4月18日 (UTC)
  3. 看了下面的这么多讨论,我觉得首要投票的应该是应该怎样分类才是妥当。连正确的分类方式没整理出来之前,谈数量问题好像有点本末倒置了。就象Hamham所说,既然投完“一个条目分类存在的必要性”,那就该投“四十个条目分类拆散的必要性”。鉴于此,我只好找堆稀泥慢慢和了。--Tintin 18:14 2005年4月23日 (UTC)
  • (備註:此區原有Hamham的意見,已移動到討論頁當中。並將此立場簡稱為中立立場)--阿福( Talk) 01:20 2005年4月30日 (UTC)

投票結果

  • 共有5票支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9票不同意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不同意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的投票人超过投票人数的2/3,因此不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
  • 另有5人持中立立場。
  • 僅有一人不符投票資格。

兩方的意見綱要

  • 正方:创建一个有发展前途的框架,有益无害
    • 反方:分類應該是種上到下的劃分動作 ;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非常難找 ;不具备一定内容的过细分类只会让真正打算编写条目的人无所适从 。
  • 正方:尊重小国和小职业(NPOV)
    • 反方:建了太多過細的分類才有造成POV的嫌疑 ;分類和NPOV沒有關係; 只制訂了人物分類的規則,但是別類事物卻沒有依據可尋,這本身也是另外一種POV
  • 正方:确立统一明确绝对的标准,以免他人迷惑不解 (阿福編譯: 在明確的分類規則中,因分類必須要有明確性和完整架構,此分類規則容許可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所谓的“条目多了就分类”,这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
    • 反方:簡單的起點「分類增添規則」(例如湊足五條成一類);『條目數量不夠就不細分一個分類』是很universal的準則 ; 把規定弄得太嚴太詳細,但是又沒有權力要求任何人都得遵從你的遊戲規則,其結果下場就等於是沒有規則。只要找得出一個條件,這個條件跟其他條件結合就可以產生一個新的分類 。

投票結論

  • 多數人基於使用者的角度表達,不要創建只有一個條目的分類
  • 經常參與分類的分類者表示希望要有分類規則
    • 反方希望能以數量做為簡明分類規則的起點
    • 正方希望全面思考分類的特性,建立符合逻辑的分类体系(尤其在人物分类上)
  • 歡迎您繼續到Help talk:页面分类/分类规则討論分類規則。

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