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Morgana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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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ck 2011年8月25日 (四) 03:44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翁子麒可能侵犯版權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Wing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6:51 (UTC)[回复]

您創建的條目翁航融可能侵犯版權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自己写的内容重新建立条目;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バカLC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7:07 (UTC)[回复]


Www.zun1.com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乌拉跨氪 2011年8月30日 (二) 08:26 (UTC)[回复]


尊1網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乌拉跨氪 2011年8月30日 (二) 09:43 (UTC)[回复]

请在自己的用户页先修改吧--Ben.MQ 2011年9月1日 (四) 04:33 (UTC)[回复]
随便,比如User:Morganairis/新条目 或者User:Morganairis/沙盒或者User:Morganairis/尊1网--Ben.MQ 2011年9月1日 (四) 05:27 (UTC)[回复]
  • 您好,我已经看到您在自己的用户子页面上重新建立了原先被删除的页面。个人认为可能违反维基百科不是链接集之规定。请对对这两个章节予以清理:
    • 注釋與參考資料
    • 外部链接

除了网站地址外,凡是条目中没有引用内容的外部链接均应当被删除。——バカLC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1:04 (UTC)[回复]

  • 另外,经过查询,由于页面建立日期(9月1日 15:05 UTC)晚于百度百科上相同页面的建立日期(8月31日 03:34 UTC),此页面或许会被认作侵权。另外该条目可能并不符合通用关注度指引(Google结果显示仅有3篇完全不同的新闻报道,其余均为网站内容以及一些在百度百科等上的疑似宣传的条目),即使暂时能被保留30日后可能还是会被提删。——バカLC (留言) 2011年9月1日 (四) 11:13 (UTC)[回复]
  • 不建议建立重定向。我把保护解除了,你可以复制过去。--Ben.MQ 2011年9月1日 (四) 12:30 (UTC)[回复]
  • 我建议可以把参考资料那部分加回去,但是这个条目是否符合关注度需要等30日之后看存废讨论,这个我就帮不上忙了。--Ben.MQ 2011年9月2日 (五) 04:36 (UTC)[回复]
  • 一般来说要至少2篇独立且可靠的媒体进行深入报道即可。你可以把相关的报道链接在参考文献一节内。--Ben.MQ 2011年9月2日 (五) 04:56 (UTC)[回复]

李卓 (藝人)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李卓 (藝人)」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9/24#李卓 (藝人)」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宇帆(留言·) 2011年9月24日 (六) 00:23 (UTC)[回复]

鄭茜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鄭茜」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等意见;请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9/25#鄭茜」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宇帆(留言·) 2011年9月25日 (日) 02:15 (UTC)[回复]

请补充檔案File:蔡毅.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蔡毅.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 chaus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4:39 (UTC)[回复]

File:蔡毅.jpg文件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上传的文件「File:蔡毅.jpg」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文件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上传文件,但請先看看合理使用準則图像使用守则

被提出存廢討論可能因为圖片缺乏图像版权标志等重要資訊。請参与檔案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您如能解決該問題,請盡快解決,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著作權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10日 (六) 12:17 (UTC)[回复]

鄭茜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鄭茜」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20日 (一) 06: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