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anmosa/論述/馮瑞權式不當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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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瑞權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首任局長,因於在任期間屢次作出有爭議、有問題的決策、表態而備受澳門人批評,最終因應對颱風天鴿不力而於2017年8月24日以“私人理由”請辭。這裏撰文人希望通過描述馮瑞權在任期間的部分不當決策、表態,以指出部分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曾作出的決策可能也存在同樣或相近的不當性。

行政違法

廉政公署曾於《2016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指出馮瑞權於2014年將包括「批准假期」、「超時或輪班工作」等權限「轉授予」時任副局長梁嘉靜,但轉授權的批示並未依法得到上級確認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公佈,有行政違法之嫌。馮瑞權承認曾簽署有關批示,並聲稱相關批示“旨在釐清副局長權限,而非授權”,惟廉政公署並不認可馮瑞權的說法,並表示相關批示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皆為典型的轉授權批示,普通人從字裏行間也能得出局長透過該批示將權限轉授予副局長的結論」。廉政公署續指馮瑞權亦曾於2000年與2012年作出類似的轉授權批示,且同樣未依法得到上級確認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公佈,廉政公署由此認為馮瑞權發批示本身已構成行政違法,而時任副局長梁嘉靜依據有關批示所作出的決定亦屬違法。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將“轉授權批示”一類相當於訂立新規定的操作詮釋為“釐清權限”並不成立,而如此操作在未具足所有應執行的程序的情況下因構成行政違法而應被視為無效。由此可以再總結出:如果任何人在中文維基百科以“釐清”的名義作出實際上形同訂立新方針指引的操作,而該實際上的新方針指引並未妥當地經設立/修改方針指引的程序通過的話,相關操作因構成行政違法而應被視為無效。

迴異詮釋

颱風妮妲吹襲澳門後,馮瑞權聲稱不改掛八號風球而維持懸掛三號風球的原因之一為當時的情況並“未符合懸掛八號風球的‘普遍性’和‘持續性’”。然而,地球物理暨氣象局網頁上的《熱帶氣旋信號之意義及安全措施提示》明確表示改掛八號風球的條件有且僅有“平均風力達每小時63至117公里”,而並未包括「普遍性」和「持續性」。這直接導致了馮瑞權的言論不為澳門大眾所接受,且被批評為“轉移視綫”之舉。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在既有規定已有通用詮釋(如《熱帶氣旋信號之意義及安全措施提示》已詮釋改掛八號風球的條件為何)的情況下自行另造詮釋(如馮瑞權聲稱懸掛八號風球須符合「普遍性」和「持續性」的條件),並蔑視/扭曲既有規定的通用詮釋的操作屬“轉移視綫”之舉,且不能為大眾所接受。由此可以再總結出:如果任何人在中文維基百科在既有方針指引已有通用詮釋的情況下自行另造詮釋,並蔑視/扭曲既有方針指引的通用詮釋,此舉同屬“轉移視綫”之舉,且不能為中文維基百科社羣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