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人民政府
關於併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建議
不知大家認為需要併入嗎?-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4日 (四) 07:44 (UTC)
不知大家認為需要併入嗎?-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4日 (四) 07:44 (UTC)
- 个人认为不能并入,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就像美国政府包括美国联邦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一样。——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4日 (四) 13:37 (UTC)
- 絕對可以併入,不論中央人民政府,還是地方人民政府都應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闡述。—Mokaw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5:07 (UTC)
- 可以并入,更可以分开。——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5日 (五) 05:49 (UTC)
- 細讀下,發覺兩個條目指涉的範疇,似乎有點不一樣--210.6.97.207 2009年6月6日 (六) 14:28 (UTC)
個人認爲從嚴謹的角度出發,不能併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常指中央政府,而人民政府包括中央政府,且包含各級政府,上至中央下至區縣。Huang Sir (留言) 2009年6月17日 (三) 09:00 (UTC)
- 看來已有不須合併之共識,故先移除合併建議之模版了。—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30日 (二) 12:05 (UTC)
除了中共以外,北韓當局有沒有自稱「人民政府」呢?
- 除了中共以外,北韓當局有沒有自稱「人民政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