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英語:Domestic Violence Act 1994)是马来西亚政府于1994年所推出的一项法令,以保护公众免受家庭成员施暴。该法令涵盖直属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前配偶、有实无名的配偶、孩子(包括领养的孩子)、身心障碍的成年人及被视为家庭成员的其他人[1]。2012年,政府曾对《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做出修订[2]

参见

参考文献

  1. ^ Domestic Violence: Laws in Malaysia (C).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26) (英语). 
  2. ^ 我有办法:了解你和1994年家暴法案关系. 東方網 馬來西亞東方日報. 2016-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30)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