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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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一个已撤销的行政区,位于今湖南省韶山市

历史

韶山是中国共产党领袖毛泽东的家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韶山的建制和级别发生多次改变。1949年10月,韶山区为湘潭县县辖区。1968年12月,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将原属湘乡县的白田公社祝赞大队划入大坪公社(毛泽东外祖父家乡),并入韶山区,同时将韶山区从湘潭县析出,成立湖南省直辖的韶山特别行政区,仍简称为“韶山区”。改革开放后,韶山的地位和影响逐渐降低,1981年,湖南省将韶山的宣传和接待工作仍由省直属的韶山管理局管理外,其他事务全部划回湘潭县管理,韶山区由湖南省直辖的地级区重新降格为湘潭县县辖区。1985年,韶山又从湘潭县析出,升格为县级的湘潭市韶山区。1990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湖南省撤销湘潭市韶山区,建立县级韶山市,属湖南省辖,由湘潭市代管。[1]

参考文献

  1. ^ 韶山概览. 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6-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