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前期的爵制基本沿襲北周,分王、郡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縣侯、開國縣伯、開國縣子、開國縣男九等。開國縣子為正四品,開國置國官,所置國官及其數量因所加散實官不同而不同[1]:
- 加上柱國或柱國者,置令、大農、尉、典衛(3人)、常侍、侍郎(2人)、廟長、學官長、食官長、食官丞(2人)、廄牧長、廄牧丞(2人)、典府長、典府丞、舍人(3人)等國官。
- 加上大將軍或大將軍者,置大農、尉、常侍、侍郎、廟長、學官長、食官長、食官丞(2人)、廄牧長、廄牧丞、典府長、典府丞、舍人(2人)等國官。
- 加上開府儀同三司或開府儀同三司者,置大農、尉、廟長、學官長、食官長、廄牧長、典府長、典府丞、舍人(2人)等國官。
- 加上儀同三司或儀同三司者,置大農、廟長、典府長、典府丞、舍人(2人)等國官。
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推行《大業令》,舊有五等封爵全部削除。
下表列出隋朝可考的子爵。
開國縣子
北周舊爵
怀戎國
怀戎國(577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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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邑二百五十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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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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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怀戎縣開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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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子休 |
577年—58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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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平國/饒良國
陽平國(580年—?)/饒良國(?—607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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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邑二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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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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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陽平縣開國子→饒良縣開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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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熾 |
580年—6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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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令》行,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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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國
文安國(580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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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拒尉遲迥之功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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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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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安縣開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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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行本 |
58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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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陽國
饒陽國(?—589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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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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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饒陽縣開國子 |
|
劉臻 |
?—58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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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爵為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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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始封
成安國
成安國(581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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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成安縣開國男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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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成安縣開國子 |
獻 |
于宣道 |
581年—58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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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國
成安國(581年—589年)[7]
|
由成安縣開國男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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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成安縣開國子 |
|
李德林 |
581年—58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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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封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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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寧國
遂寧國(581年—607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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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遂寧縣開國男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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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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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遂寧縣開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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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達 |
581年—6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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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令》行,國除;後贈始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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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水國
臨水國(581年—?)[9]
|
由臨水縣開國男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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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臨水縣開國子 |
|
陸彥師 |
58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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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陂國
湖陂國(581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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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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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陂縣開國子 |
|
厙狄士文 |
58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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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水國
洹水國(581年—?)[11]
|
由洹水縣開國男進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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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洹水縣開國子 |
|
來和 |
58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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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新國
始新國(581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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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始新縣開國子 |
|
辛謙 |
581年—590年 |
本為綏化國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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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國
文安國(589年—?)[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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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陳之功封,食邑八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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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數 |
爵位 |
謚 |
姓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文安縣開國子 |
|
張奫 |
58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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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隋書 卷二十八 志第二十三》
- ^ 《隋故仪同三司怀戎子裴公墓志铭》:“周建德六年,授使持节、仪同大将军、怀戎县开国子,邑二百五十户,从大例也。”
- ^ 《隋書 卷五十一 列傳第十六》:“高祖作相,擢為丞相府功曹參軍,加大都督,封陽平縣子,邑二百戶。”
- ^ 《隋書 卷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七》:“行本率吏民拒之,拜儀同,賜爵文安縣子。”
- ^ 《隋書 卷七十六 列傳第四十一》:“後為露門學士,授大都督,封饒陽縣子,歷藍田令、畿伯下大夫。”
- ^ 《隋書 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及踐阼,遷內史舍人,進爵為子。”
- ^ 《隋書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七》:“自是品位不加,出於高、虞之下,唯依班例授上儀同,進爵為子。”
- ^ 《隋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八》:“高祖受禪,拜給事黃門侍郎,進爵為子。”
- ^ 《隋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七》:“高祖受禪,拜尚書左丞,進爵為子。”
- ^ 《隋書 卷七十四 列傳第三十九》:“高祖受禪,加上開府,封湖陂縣子,尋拜貝州刺史。”
- ^ 《隋書 卷七十八 列傳第四十三》:“旣受禪,進爵為子。”
- ^ 《隋高密郡太守始新縣開國子辛府君墓誌銘并序》:“随初,應詔舉清平,除高密郡太守,封始新縣開國子。”
- ^ 《隋書 卷六十二 列傳第二十七》:“進位開府儀同三司,封文安縣子,邑八百戶,賜物二千五百段,粟二千五百石。”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