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頎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陳頎(15世紀—15世紀),永之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陳頎是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舉人,二年(1451年)辛未科會試副榜,授湖州訓導,因母親去世改任荊州訓導,又因祖母喪改任陽武訓導,五十五歲致仕。他操行高尚,不隨流俗,博學擅長古文,其文章辭彙富麗,議論必有根據,而為訓導不立教條,而學生多受感化;在湖州發現奇石,有人建議他當作玩物,他回答:「這並非我家物件。」棄而不取,於荊州任職期間,知府錢昕知道他貧窮,贈送他一匹官馬,次日他就歸還馬匹,說:「我接受就不再廉潔,亦損毀你聲譽。」

陳頎年少通曉醫術,老年後亦以此自給自足,又曾按朝廷采輯補缺成府志,書成後藏在學宮,另著有《味芝集》[1][2][3]

引用

  1. ^ 1.0 1.1 乾隆《長洲縣志·卷二十三·人物二》:陳頎,字永之,景泰元年領鄉薦,明年以乙榜授湖州府學訓導。內艱改荊州,祖母喪改陽武,年五十五致仕。清修介特,博學工古文,其文典贍有法,好論議而必根於理,在湖州發地得奇石,或勸載歸,曰:「此非吾家物也。」棄不取;在荊州錢太守公知其貧,贈一官馬,他日納還之,曰:「受則傷廉,亦為公污。」著有《味芝集》。
  2. ^ 民國《江蘇省通志稿·人物志·第七十七卷·文苑四》:陳頎,字永之,長洲人。景泰元年領鄉薦。明年,以乙榜授湖州府學訓導。內艱。改荊州。又以祖母喪,改陽武。年五十五,乞致仕。頎博學工古文,而清修介特。其為師,不立教條,而人多感化之。湖州發地得奇石,或謂可載歸為玩,頎曰:此固非吾家物也。棄不取。在荊州,太守錢公,故人也,知其貧,贈一官馬。他日,納還之,曰:受則傷廉,亦為公污。少通醫,及老,亦資以自給。
  3. ^ 同治《湖州府志·卷六十二·名宦錄》:陳頎,字永之,長洲人,景泰元年舉人,授湖州訓導,清修介特,其為師不立教條,而人多感化之。湖州發地得奇石,或謂可載歸為翫,頎曰:「此固非吾家物也,棄不取。」頎博學工古文 吳寬家藏集,陳頎墓志 ,嘗輯府志,因朝廷采輯,迺取談鑰志正訛補缺以成編,書成藏之學宮。 彭華《湖州府志序》

參考文獻

  • 乾隆《長洲縣志》·卷二十三·人物二
  • 民國《江蘇省通志稿》·人物志·第七十七卷·文苑四
  • 同治《湖州府志》·卷六十二·名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