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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雍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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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雍(1451年—1542年),希冉簡菴浙江餘姚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成化十九年癸卯浙江乡试举人,二十年(1484年)联捷甲辰科二甲九十二名進士,弘治時官工部主事,升刑部员外郎,九年升湖广按察司佥事[1]。丁憂,服闋,十六年十月復除江西佥事,又改山西佥事,正德四年(1509年)四月升山西右参议,五年三月升山西副使,七年六月升廣東按察使,八年十二月入觐,升河南右布政使,十年五月升贵州左布政使,十一年八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等處,十三年五月升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採辦大木,十六年十一月採木事竣,命添注本部管事,嘉靖四年(1525年)四月升南京工部尚書,六月以給事中蔡經黃臣論劾乞休,許給驛還鄉。二十一年十二月卒,年九十二[2]。著有《简庵文集》、《诗集》各四卷,《三省经营集》二卷。

家族

出身餘姚眉山陳氏。曾祖父陳安善。祖父陳信。父陳颐,封工部主事,赠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母胡氏,封淑人。子陳文蜚(陈文篚),號守愚;孙陈孟庄(1497年-1574年),初號眉峰,晚更號两谿散人[3]、陈孟恺(蔭贡生,南京詹事府主簿)、陈孟熙(官生,官府同知)、陈孟阳。曾孫陈三省[4]。玄孫陳治本陳治則

註釋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十》:弘治九年三月癸卯,升南京監察御史朱德、刑部員外郎陳雍俱為湖廣按察司僉事,南京刑部員外郎周信、狹西商州知州蔡相俱廣西僉事。
  2.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六十九》:嘉靖二十一年十二月丁丑,致仕南京工部尚書陳雍卒。雍浙江餘姚縣人,成化甲辰進士,授工部主事,累升南京工部尚書,以言官論劾,再疏乞休。 上廉其枉,詔給驛還,仍賜歲夫、月米,年九十,遣巡按御史即其家致禮存問,至是卒,賜祭葬如例。
  3. ^ 孫鏊《徵仕郎高邮州判陳公行状》:公諱孟庄,字子孝,簡菴公生文篚,號守愚,赠詹事府主簿,公父也。守愚公有子六人,公長,同母弟二人,为毛孺人出。其三则庶母弟也。公始號眉峰,晚乃更號两谿散人。微疾不起,萬曆甲戌二月八日也,距生弘治丁巳五月十三日,享年七十有八。配孺人邹氏,男三祝,側室徐氏出。女二,長邹儒人出,即鏊婦也;次尚陸生之筳。孫男五人,治元、治綱皆庠生,餘俱幼。
  4. ^ 《餘姚志》:陈孟恺妻傅氏,南京人,孟恺以蔭为南詹事主簿,继娶氏,封孺人。未几孟恺卒,傅年才十九,悲怆欲殉,念己方孕五月,冀生子,乃強視息。比㝃身得女,曰:「女亦而夫骨血,不可棄。」遂獨處一室,與女相依為命,終身不聞笑聲。以前子三省貴,封太宜人。

参考文献

  • 孫鑛《南京工部尚书简庵陈公雍墓志铭》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