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學官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陰陽學官,掌管陰陽學事務的衙門官吏。

歷代沿革

元代[1]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夏六月,始置諸路陰陽學,依儒學、醫學之例,每路設教授以訓誨之。延祐初,令陰陽人依儒、醫例,於路府州設教授一員,凡陰陽人皆管轄之。

明代[2]

陰陽學。府,正術一人,從九品。州,典術一人。縣,訓術一人。洪武十七年置,設官不給祿。

清代[3]

陰陽學。府正術,州典術,縣訓術,各一人。俱未入流。由所轄有司遴行端者,咨部給劄。雍正七年,令兼轄星學。

參考資料

  1. ^ 《元史》卷八十一 志第三十一/選舉一/學校
  2. ^ 《明史》卷七十五 志第五十一/職官四/陰陽學
  3. ^ 《清史稿》卷一百十六 志九十一/職官三 外官/陰陽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