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 (洛阳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洛阳市郊区,旧区名。河南已撤消的市辖区。

1950年5月,为管理四关农村工作成立洛阳市郊区公所,辖塔湾、马坡、岳村、小屯、金谷园、下池、西工镇。1955年11月,洛阳县建制撤销,1956年1月,组建中共洛阳市郊区委员会、郊区人民委员会,治今河南省洛阳市区。后几度废置,1958年11月,撤销郊区建制。建立市属洛南、洛北、瀍河、涧西4个人民公社。1959年8月,恢复郊区建制,区下辖洛南、邙山、秦岭、白马寺4个人民公社。1961年1月,洛阳市郊区再次撤销。1962年6月,郊区再度恢复。1968年3月,建立洛阳市郊区革命委员会。1980年8月,撤销洛阳市郊区革命委员会,建立洛阳市郊区人民政府。2000年撤销洛阳市郊区,改设洛阳市洛龙区[1]

参考

  1. ^ 石小生,王志宏主编;胡晓冰,俞长缨,方荣副主编. 河南大辞典 第1卷 上 地理 彩图修订版. 北京:新华出版社. 2007年12月: 86. ISBN 7-5011-1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