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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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简是由一张较薄的纸折叠成信封状的邮政用品。寄件人把通信内容直接书写在邮简上并可在邮简内附寄书面通信。(除邮2612 国际航空邮简明确声称不准夹带信纸和任何物件)

简介

邮简的封面上印有书写收、寄件人地址、姓名栏以及邮资图(邮资邮简,非邮资邮简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发行过普通邮简、美术邮简(此类含邮资)和航空邮简(无邮资图案),上述类型的邮简在1956年4月1日被停止使用。[1]

198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颁布后,重新规定邮资邮简为邮资凭证。[2]

邮简是介于明信片信函之间的一种邮政用品。前者虽使用方便,但书写的内容不保密。后者保密性好,但必须同时具备信纸和信封才能写一封信。

邮简的出现即是解决上述问题。通常出售时如一张纸,纸的一面如同信封的封面一样,可以写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等;另一面则起信纸的作用,可由寄信人书写信件的正文。写完以后,按纸上的折线折叠起来即成一封信的形状。折叠封口以后,就可以交寄。

另请参见

參考資料

  1. ^ 狄超英. 新中国邮资封片简目录(2015版)·邮资信封、邮资信卡、邮资邮简卷.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15.9. ISBN 9787115402097. 
  2. ^ 《交通大辞典》编辑委员会. 交通大辞典.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8.7. ISBN 9787543936164.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