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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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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琛(?—?),字僧贵陇西郡狄道县(今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人,北魏官员。

生平

辛琛的祖父辛敬宗、父亲辛树宝都曾任代郡太守[1][2]。辛琛从小成为孤儿,曾经到友人家中,见到友人的父母兄弟都健在没有疾病,哭了很久。辛琛以奉朝请起家官,转任荥阳郡郡丞。太守元丽因为任性发酒疯,辛琛经常劝谏。元丽后来喝醉酒,总是命令关上阁楼,说:“别让郡丞进来。”太和十九年(495年),魏孝文帝元宏南征,元丽也随同出征,魏孝文帝诏令辛琛说:“把荥阳郡内的事情委托给你,你可以像太守一样。”[3]景明年间,辛琛出任伏波将军、济州辅国府长史,转任奉车都尉,出任扬州征南府长史。扬州刺史李崇经营了很多产业,辛琛总是劝告制止,李崇不听,于是双方互相弹劾纠举,皇帝诏令两人免于追究。辛琛后加号龙骧将军,兼任南梁郡太守。李崇为此置办酒宴,对辛琛说:“辛长史以后肯定会任刺史,只是不知道什么人做你的佐丞。”辛琛回答说:“如果真的出任刺史,能够得到一个正直规矩的长史,早晚听到自己的过失,是我的愿望。”李崇露出惭愧的脸色[4][5]。辛琛在扬州征南府长史任内去世,他宽厚儒雅有度量,涉猎经史,喜怒不形于色,做官奉公守法,所在之处都得到称赞[6]

家庭

儿子

参考资料

  1. ^ 《北史·卷五十·列传第三十八》:雄族祖琛。琛字僧贵。祖敬宗,父树宝,并代郡太守。
  2. ^ 《魏书校勘记·卷七十七·列传第六十五·四》:父敬宗 北史卷五0辛雄传附辛琛作“祖敬宗,父树宝”。按元和姓纂辑本卷三辛氏称“敬宗曾孙术”,术即琛子,又唐书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也是敬宗、树宝、琛分列三代,当是此传脱去“树宝”,“父敬宗”亦当作“祖敬宗”。
  3. ^ 《北史·卷五十·列传第三十八》:琛少孤,曾过友人,见其父母无恙,垂涕久之。释褐奉朝请、荥阳郡丞。太守元丽性颇使酒,琛每谏之。丽后醉,辄令闭阁,曰:“勿使丞入也。”孝文南征,丽从舆驾,诏琛曰:“委卿郡事,如太守也。”
  4. ^ 《北史·卷五十·列传第三十八》:景明中,为扬州征南府长史。刺史李崇,多事产业,琛每谏折,崇不从,遂相纠举,诏并不问。后加龙骧将军、南梁太守。崇因置酒谓琛曰:“长史后必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琛对曰:“若万一叨忝,得一方正长史,朝夕闻过,是所愿也。”崇有惭色。卒于官。
  5. ^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六》:以中护军李崇为征南将军、扬州刺史。崇多事产业。征南长史狄道辛琛屡谏不从,遂相纠举。诏并不问。崇因置酒谓琛曰:“长史后必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琛曰:“若万一叨忝,得一方正长史,朝夕闻过,是所愿也。”崇有惭色。
  6. ^ 《魏书·卷七十七·列传第六十五》:雄族祖琛,字僧贵。父敬宗,延兴中代郡太守。琛少孤,曾过友人,见其父母兄弟悉无恙,垂涕久之。释褐奉朝请,荥阳郡丞。太守元丽性颇使酒,琛每谏之。丽后醉,辄令闭阁,曰:“勿使丞入也。”高祖南征,丽从舆驾,诏琛曰:“委卿郡事,如太守也。”景明中,为伏波将军、济州辅国府长史。转奉车都尉,出为扬州征南府长史。刺史李崇,多事产业,琛每诤折,崇不从,遂相纠举,诏并不问。后加龙骧将军,带南梁太守。崇因置酒,谓琛曰:“长史后必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琛对曰:“若万一叨忝,得一方正长史,朝夕闻过,是所愿也。”崇有惭色。卒于官。琛宽雅有度量,涉猎经史,喜愠不形于色,当官奉法,在所有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