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逵
許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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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按察司副贈左副都御史 | |
籍貫 | 河南固始縣匠籍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汝登,號亹軒 |
諡號 | 忠節 |
出生 | 成化十九年(1483年)七月二十日 河南固始縣 |
逝世 | 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十四日 江西新建縣 |
配偶 | 娶杨氏 |
親屬 | 許瑒(子) 許䢿(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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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逵(1483年—1519年),字汝登,號亹軒,河南汝宁府固始县人,祖籍福建閩縣,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正德末,官至江西副使。宸濠之亂時,不屈被殺。
生平
北宋狀元許將後裔[1]。正德二年(1507年)登丁卯科河南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聯捷戊辰科進士。其人長身大嘴,猿臂燕頷,為人沈靜而有謀略。授山東樂陵縣知縣。任內抗擊劉六劉七起義有功。正德十二年(1517年)遷江西按察使司副使。與巡撫孫燧密謀商議對抗寧王朱宸濠欲反之事。正德十四年(1519年)宸濠果然謀反,許逵與孫燧不屈被殺,享年三十六歲。
明世宗即位,贈許逵為左副都御史,追諡忠節。嘉靖元年(1522年)因許逵死事尤烈,改贈其為禮部尚書,蔭其子為指揮僉事[2][3]。
事跡
宸濠事發之初,許逵將《文天祥集》贈與好友張漢卿,但卻沒有附上書信。張漢卿感嘆的對人說:“寧邸必反,汝登其為文山乎?”許逵的父親在老家河南,聽聞江西發生事變,都御使和副使被殺害,馬上就立了牌位,換了喪服,為許逵哭悼。人們感到奇怪,便問他原因,許父則回說:“副使,必吾兒也。”
家庭及關聯
曾祖許子誼。祖父許昂。父許寧,義官。母王氏。具庆下,兄許周、許遷、弟許遥、許遂、許延。有子許瑒、許珫、許瑽,有孫許䢿,隆慶舉人[4]。
註釋
- ^ 許姓開閩始祖考證. [2019-06-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8).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89):許逵,字汝登,固始人。正德三年進士。長身巨口,猿臂燕頷,沈靜有謀略。授樂陵知縣。六年春,流賊劉七等屠城邑,殺長吏。諸州縣率閉城守,或棄城遁,或遺之芻,粟弓馬乞賊毋攻。逵之官,慨然為戰守計。縣初無城,督民版築,不逾月,城成。令民屋外築墻,墻高過檐,啟圭竇,才容人。家選一壯者執刃伺竇內,余皆入隊伍,日視旗為號,違者軍法從事。又募死士伏巷中,洞開城門。賊果至,旗舉伏發,竇中人皆出,賊大驚竄,斬獲無遺。後數犯,數卻之,遂相戒不敢近。事聞,進秩二等。時知縣能抗賊者,益都則牛鸞,郯城則唐龍,汶上則左經,浚則陳滯,亦所當賊少。而逵屢禦大賊有功,遂與鸞俱超擢兵備僉事。逵駐武定州,州城圮濠平,不能限牛馬。逵築城鑿池,設樓櫓,置巡卒。明年五月,賊楊寡婦以千騎犯濰縣,指揮喬剛禦之,賊少卻。逵追敗之高苑,令指揮張勛邀之滄州,先後俘斬二百七十餘餘人。未幾,賊別部掠德平,逵盡殲之,咸名大著。十二年遷江西副使。時宸濠黨暴橫,逵以法痛繩之。嘗言於孫燧曰:「寧王敢為暴者,恃權臣也。權臣左右之者,貪重賄也。重賄由於盜藪,今惟翦盜則賄息,賄息則黨孤。」燧深然之,每事輒與密議。及宸濠縛燧,逵爭之。宸濠素忌逵,問許副使何言,逵曰:「副使惟赤心耳。」宸濠怒曰:「我不能殺汝邪?」逵罵曰:「汝能殺我,天子能殺汝。汝反賊,萬段磔汝,汝悔何及!」宸濠大怒,並縛之,曳出斫其頸,屹不動。賊眾共推抑令跪,卒不能,遂死,年三十六。初,逵以文天祥集貽其友給事中張漢卿而無書。漢卿語人曰:「寧邸必反,汝登其為文山乎?」逵父家居,聞江西有變,殺都御史及副使,即為位,易服哭。人怪問故。父曰:「副使,必吾兒也。」世宗即位,贈左副都御史,謚忠節,蔭一子。又錄山東平賊功,復蔭一子。嘉靖元年詔逵死事尤烈,改贈逵禮部尚書,進蔭指揮僉事。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89):六月乙亥,宸濠生日,宴鎮巡三司。明日,燧及諸大吏入謝,宸濠伏兵左右,大言曰:「孝宗為李廣所誤,抱民間子,我祖宗不血食者十四年。今太后有詔,令我起兵討賊,亦知之乎?」眾相顧愕眙,燧直前曰:「安得此言!請出詔示我。」宸濠曰:「毋多言,我往南京,汝當扈駕。」燧大怒曰:「汝速死耳。天無二日,吾豈從汝為逆哉!」宸濠怒叱燧,燧益怒,急起,不得出。宸濠入內殿,易戎服出,麾兵縛燧。逵奮曰:「汝曹安得辱天子大臣!」因以身翼蔽燧,賊並縛逵。二人且縛且罵,不絕口,賊擊燧,折左臂,與逵同曳出。逵謂燧曰:「我勸公先發者,知有今日故也。」燧、逵同遇害惠民門外。巡按御史王金、布政使梁宸以下,咸稽首呼萬歲。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89):“長子瑒,好學有器識。既葬父,日夜號泣,六年而後就蔭。人或趣之,瑒曰:「吾父死,瑒乃因得官。」痛哭不能仰視。瑒子䢿,事親孝。隆慶中舉於鄉,數試禮部不第。有試官與瑒婚姻,慕䢿才,欲收羅之。䢿曰:「若此,何以見先忠節地下?」許氏子孫不如孫氏貴顯,亦能傳其家。”
參考文獻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