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世昌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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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世昌

大明承天府同知
籍貫 陝西西安府同州澄城縣
字號 字順德
親屬 (父)成化十四年進士許英
(子)例貢許士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許世昌(15世紀—16世紀),順德陝西西安府同州澄城縣[1],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許世昌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陝西鄉試舉人[2],授太和知縣,以政績轉為開封通判,再陞順慶同知,當時四川饑荒,他悉心賑濟,又向朝廷請求給予牛種;府城多次因水災崩塌,人民苦於歲役,他開闢河渠到西山疏通,又奉詔平定涪州小河盜賊,獲賞銀二十兩。

不久他請求辭官終養父母,其後起用為承天同知,代理知府事務,正值明世宗南巡,他連夜改建陵寢、增建司衛,以勞累患病去世[1]

引用

  1. ^ 1.0 1.1 咸豐《澄城縣志·卷十三·人物一》:許英,字文傑,成化戊戌進士……子世昌,字順德,宏治甲子舉人,任太和知縣,以績轉開封府通判,陞順慶同知,時蜀饑,世昌悉力賑捄,又請當道給牛種,府城屢崩于水,民苦歲役,世昌開渠西山以洩之,奉檄勦平涪州小河群盜,欽賞銀二十兩,已疏請終養,起復承天,攝行太守事,值世宗南巡,夙夜拮据,又改建陵寢,增建司衛,遂以勞遘疾而卒。世昌子士,例貢生,未仕。
  2. ^ 咸豐《澄城縣志·卷十一·選舉》:明舉人……許世昌,戶部郎中英子,(弘治十七年)甲子科,安徽太和縣知縣,陞開封府通判,順慶、承天同知。

參考文獻

  • 咸豐《澄城縣志》·卷十一·選舉
  • 咸豐《澄城縣志》·卷十三·人物一
官衔
前任:
雷頤
明朝太和縣知縣
1517年-1522年
繼任:
許選
前任:
胡鑄
明朝開封府通判
1527年
繼任:
趙鉦
前任:
楊一誠
明朝順慶府同知
1528年-1532年
繼任:
汪鑾
前任:
袁載
明朝承天府同知
1536年-1540年
繼任:
林元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