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藍元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藍元枚(1736年—1787年)為中國清朝武官官員,本籍福建漳浦。1773年(乾隆38年)奉旨接任金彪擔任台灣鎮總兵。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區最高軍事首長,亦為中部地區墾號藍張興墾戶首。值得一提的是,他的祖父藍廷珍亦擔任該官職。

后调任金门镇总兵、苏松镇总兵。1784年(乾隆49年),擢升为江南提督。1786年(乾隆51年),调任福建陆路提督。旋又改任福建水师提督,并出任参赞大臣。

1787年(乾隆52年),他率兵前往台灣制止林爽文民變。不久,即卒於台灣。清廷下令赠太子太保,赐祭葬,谥襄毅[1]

前任:
金彪
台灣鎮總兵
1773年上任
繼任:
顏鳴皋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2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参考文献

  1. ^ 《清史稿.列传一百十五》:蓝元枚,字简侯,福建漳浦人,提督廷珍孙。父日宠,官福建铜山营水师参将。元枚袭三等轻车都尉世职。乾隆三十一年,命发广东,以外海水师参将用,补海门营参将。累迁总兵,历台湾、金门、苏松三镇。四十九年,授江南提督。五十二年正月,台湾民林爽文为乱,命元枚驰驿往泉州,署福建陆路提督,驻蚶江策应。至福州,奏言:“师渡台湾,乱民溃散,虑入内山与生番勾结。”上谕令速捕治,俾尽根株。水师提督黄仕简率兵讨爽文,坐逗留夺官,以命元枚,并赐孔雀翎,授参赞,趣率兵渡鹿仔港,会总督常青进讨。六月,元枚率兵次鹿仔港,与总兵普吉保师会,即夜,师分道自柴坑仔、大武陇入,杀贼甚众。上嘉之,赐双眼孔雀翎。  元枚所将止浙江兵二千,奏请益师,上命总督李侍尧发福建兵二千、广东兵三千益元枚。时总兵柴大纪坚守诸罗,元枚使告大纪,期会兵攻斗六门。战阿栋社,战埤头庄、大肚溪,屡杀贼。复进攻西螺,焚条圳塘、中浦厝诸地贼庄。元枚族人启能等七十九人自贼中出,使为导。元枚奏闻,并言如察出启能等已从贼,当立诛。上嘉其公当,赐缂丝蟒袍、上佩荷包,并谕:“启能等既来归,前此已否从贼,不须追诘。”诸罗被围已两月,大纪屡就告急,上屡趣元枚赴援,谕:“廷珍平朱一贵,七日而事定。元枚当效法其祖,毋负委任。”七月,元枚病作。八月,贼自竹子脚、大肚溪、柴坑仔三道来攻。元枚力疾出战,病益剧,越十日,卒於军,赠太子太保,发白金千两治丧,赐祭葬,谥襄毅。元枚谥同廷珍,时称小襄毅以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