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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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年(1703年5月20日—1755年11月12日),夔鳴榕亭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人[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監生出身,受保舉歷署福建龍巖縣漳平縣將樂縣長泰縣印務,期滿實授長泰縣知縣雍正十三年(1735年),調補福清縣知縣乾隆六年(1741年)十一月陞任臺灣府淡水廳海防同知。七年(1742年),擢建寧府知府。八年(1743年)七月,擢臺灣道,加按察使司副使銜。九年(1744年)七月經試用一年後留任。十年(1745年)協同巡臺御史六十七范咸、臺灣府知府褚祿重修《臺灣府志》。後遷甘肅平慶道。誥授中憲大夫,誥贈通議大夫、廣東按察使。

著作有《澄臺集》一卷。

家庭及關聯

妻妾

子女

有四子二女。

  • 長子:莊經傳。
  • 次子:莊經文。
  • 三子:莊肇奎。
  • 四子:莊經源。
  • 長女,適福建鹽大使溫州張瑞齡。

參考文獻

  1. ^ 《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作蘇州府長洲縣人。
  • 《毗陵莊氏族譜》(2006年重修),卷四,分支世系表,二分第八世起元公世系表,頁三八七。
  • 國家圖書館特藏組,《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臺北:國家圖書館,2003年12月),427頁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張炳楠監修、李汝和主修,《台灣省通志》,台灣省政府,1961年。
  • 李騰嶽等監修、王詩琅纂修,《台灣省通志稿—人物志》,台北市,成文出版社,1981年。
  • 中國方志叢書(第八十六號)民國馬龢鳴修,杜翰生等纂,福建省《龍巖縣志》,據民國九年鉛印本影印。
官衔
前任:
萬物覩
福建龍巖縣知縣
雍正八年(1730年)上任
繼任:
張朱霖
前任:
周家相
福建龍巖縣知縣
雍正十年(1732年)復任
繼任:
劉彤
前任:
戴大冕
福建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乾隆六年(1741年)上任
繼任:
郝霪
前任:
劉良璧
福建分巡臺灣道
乾隆八年(1743年)上任
繼任:
書成
前任:
范昌治
福建臺灣府知府
乾隆十年(1745年)暫兼
繼任:
褚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