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體育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臺南市立體育館位於臺灣臺南市中區(今中西區),落成於1970年、1991年拆除。

簡介

臺南市立體育館座落於臺灣日治時期臺南神社的土地上,舊地名為檨仔林(意為芒果林)。臺南神社在二次大戰後改為忠烈祠,並有民眾服務社救國團等單位。後因臺南市承辦第25屆臺灣省運動會,1969年由當時市長林錫山下令在當地興建大型體育館。而為挪出空地及整頓市容,忠烈祠遂遷至健康路至今,臺南市政府在附近新建友愛市場以安頓臨時市場之攤販[1]

在初期計畫中,預定興建文化大樓、中山堂與體育館,構成「文化體育中心」。但1970年體育場完工後,並未完成其餘建物。後來此處成為黨外運動人士重要集會場所。最後在施治明主政期間,在1991年7月拆除體育館,改為公11號地下停車場與地上藝術公園。2009年整修後,再改稱檨仔林公園[2]

2011年6月17日,臺南市政府宣布公11號停車場為臺南市美術館的興建基地。2015年12月18日,臺南市政府舉行臺南市美術館動土典禮。

參考

  1. ^ 厝邊頭尾兮故事(六)~光復後的台南神社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莉莉水果文化館
  2. ^ 中西區檨仔林公園(公11)整修工程竣工典禮[永久失效連結],臺南市政府

相關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