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471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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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1471号决议
阿富汗国民议会旧议会大楼的内部
日期2003年3月28日
会议4730
编号S/RES/1471(文件
主题阿富汗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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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通過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常任理事国
非常任理事国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471號決議于2003年3月28日一致通过,决议重申了关于阿富汗局势的所有决议,并将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联阿援助团)的任务期限再延长12个月,至2004年3月31日。[1]

安全理事会重申其对主权、领土完整的支持[2],它还赞同《喀布尔睦邻关系宣言》(2002年第1453号决议)的协议,并强调联合国在协助阿富汗人民重建国家方面的核心作用。

该决议赞同在联阿援助团内设立一个选举部门。[3]并进一步强调,通过过渡行政当局提供恢复和重建将有助于执行《波恩协定》,并支持秘书长阿富汗问题特别代表拉赫达尔·卜拉希米。联阿援助团被要求向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提供援助,并敦促阿富汗各方与特派团合作执行任务,确保其工作人员的安全。[3]国际安全援助部队(安援部队)在根据第1444(2002)号决议执行其任务时,还必须与卜拉希米和秘书长合作。

最后,指示秘书长科菲·安南每四个月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参见

参考资料

  1. ^ Security Council extends Afghanistan mission until 28 March 2004. United Nations. 28 March 2003 [2023-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27). 
  2. ^ Conte, Alex. Security in the 21st century: the United Nations, Afghanistan, and Iraq. Ashgate Publishing, Ltd. 2005: 80. ISBN 978-0-7546-2442-4. 
  3. ^ 3.0 3.1 McCormack, T.; McDonald, Avril.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 2003, Volume 6; Volume 2003.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268. ISBN 978-90-6704-203-1. 

外部链接